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租屋或買中古屋都會為了避免前房客、房東擅自進入,而自行花錢換鎖保障安全,畢竟承接他人曾經擁有的物件,甚至擔心前屋主沒有交出所有鑰匙;本以為交屋晉升新屋主多麼令人期待,PTT一名網友卻因為屋主沒給電子鎖主卡苦惱不堪。
原PO發文描述,交屋時屋主遲到沒有出現,由房仲代為繳交鑰匙給我們,包含停車場鑰匙、電子門禁卡2張、機車感應條,但問題來了,因為更改門密碼、增加卡片都需要「主卡」才能設定,事後請社區秘書幫忙設定門禁卡時才發現前屋主沒有提供。
只收到2張子卡片的情況下,問了前屋主卻得到「沒印象有那個東西」的擺爛回覆,更離譜的是,房仲也自顧打太極。因為一戶可以設定8張門禁卡,原PO非常焦慮,又主卡遺失重設要花2500元,礙於買房、裝潢費等支出,實在不想自己負擔,但前屋主找不到又不付錢。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真的要不回自己還是要吞,誰知道前屋主說的是真還是假」、「買房不想為了2500壞了心情,我是會全用新的」、「建議還是自己花錢弄一弄吧」、「買中古屋,可以換全新電子鎖」。
也有內行人分析,如果你們簽的是制式的買賣合約的話,嚴格來說前屋主可以完全不處理,因為應該只有固定設備依現況點交,還有需要移交用以開關大門的基本手段;電子鎖應該算是固定設備,該給的都給了,其實原屋主已經做到合約上所有的要求,除非你們的合約有另行針對電子鎖主卡作附加約定,否則法理上他們是沒責任的,畢竟主卡並不是「固定」設備。
買賣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交屋時就必須依契約存續。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劉韋廷曾對「定著物」說明,即固定、連接在建築物上,不易輕易被移動的物品」,沙發、椅子這類就不算是定著物,但以瓦斯爐、抽油煙機來說,大部分都是鑲嵌在裝潢裡,因此算是定著物。
隨科技進步,家戶裝設智慧電子鎖的比例攀升,前陣子才傳出百萬YouTuber愛莉莎莎因電子智慧門鎖壞掉,密碼按不進去、用磁扣、手機解鎖也失敗,慘被鎖在家門外;電子鎖通常會有多元的開鎖方式,從一般可能有密碼、卡片、鑰匙、手機app等4、5種方式,有些甚至還搭配有指紋、人臉辨識,還能夠設置一次性密碼,使用上相當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