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7歲黃姓男童上校外柔道課時,因拒絕聽從教練何聰樂的指示做柔道肇事,被重摔多次導致頭部受重創昏迷,送醫搶救70餘天後不治,黃父曾氣憤表示「要一命賠一命」,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何男9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柔道教練何聰樂(右)摔死7歲黃姓男童,最高法院判刑9年定讞。(圖/翻攝自臉書)
回顧案件,現年70歲的何聰樂無柔道教練證,自2015年開始在台中市豐原體育館地下室道館擔任柔道教練,並提供無償教學,學生也無需支付學費;2021年4月8日,7歲黃姓男童前來道館上課,同年同月21日,何男安排才學習數日的7歲黃姓男童,和學習5年的廖姓男童對練。何男要求黃童以柔道招式雙吊袖摔被拒絕,便上前壓制,直到黃童答應做45下,但中途黃童躺地再次拒絕,不聽從指示,並罵「教練是大笨蛋」。
何男上前反覆對黃童丟體、過肩摔、壓制,過程中黃童表示頭很痛、要歸還腰帶,但何男以台語說「是假欸」,再繼續摔黃童10多下,導致黃童嘔吐。但何男仍未罷手,待其他學員清完嘔吐物後,再接續對黃童拋摔,導致其頭部多次撞擊地板,最後癱軟在地、毫無反應,黃童舅舅見狀趕緊報案送醫急救,但黃童仍因顱內出血、腦疝導致中樞神經衰竭,搶救70多天後仍宣告不治。
一審審理時,何男否認犯行,並辯稱他沒有故意傷害黃童,且摔的動作不會傷及頭部,認為黃童的傷勢是與另一名學童對摔,或黃童自撞道館玻璃或包有護墊的柱子,也有可能是抵達道館前在其他地點自撞所致。此外,何男也辯稱,他是正常練習,不能預見黃童死亡的結果,主張無罪。
一審審酌現場學童、學童家屬的證詞、法院根據法醫解剖報告,黃童頭部血腫、顱內出血等傷勢造成敗血性休克死亡,頭傷為「對撞傷」、「被動傷」,成因是反覆隔著隔離物、軟墊撞擊造成,未採信何男說詞,認定黃童死因與何男不當訓練有因果關係。法院認為,何男身為教練,卻漠視黃童自由表意權與學員的個別差異及身體狀況、迫使黃童服從訓練指示,而施以殘忍、不人道形式的體罰,造成黃童小小年紀去世,家屬蒙受悲痛,考量何男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黃童父母達成和解,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因此判處9年徒刑。
何男不服提出上訴,主張無證據顯示黃童致命傷是因他訓練所致,並舉證他與其他學童還原案發訓練過程的模擬影片佐證,認為他的訓練無不當,應改判無罪。二審認為,何男舉證的影片無從證明與案發實際狀況相符,無勘驗必要;加上現場學童家屬證述,何男因生氣開始摔黃童,當下動作不正常且用力過度,還將黃童整個人抓起來直接摔,因此不採信何男辯詞。二審指出,一審量刑未逾越法定刑度,也無濫用裁量權,認事用法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調查完備、量刑妥適,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多eNews報導
要江宏傑成熟面對!福原愛怒控前夫「製造衝突」刻意撕裂關係:是暴力
快訊/金門「明風力達標」搶先宣佈:28日停班、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