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波
一
一本書,一條奔騰不息的情感之河。吉林作家王懷宇的長篇小說《血色草原》蘊藏著生命的圖騰,它容納著人間的悲喜,草原的圖騰,讓人在感受歷史與激情跌宕的故事外,我們又深感作品中蘊含著哲學、生態、藝術與詩意等。其實在閱讀這篇小說是一段艱苦卓絕的旅程,讓人心力交瘁。不是因為每一篇篇幅的長短,而是由於作者的敘述給閱讀帶來了巨大挑戰。但正因為是挑戰自我式的閱讀,我更感覺作者把歷史變化和現實氣息詩意地表達出來,顯示了作者為草原抒寫的自覺和駕馭小說文本的雄心。
不難看出《血色草原》的作者王懷宇的內心足夠強大者。因為能駕馭如此大容量的小說文本至少要博學多才,從而在創作過程中怡然抑或熱烈,回憶地自行消化,然後將其作為儲備,助長心靈的拔節與怒放。在閱讀這部作品的過程中,我反復稱量該書以上所述的藝術特點和精神價值,腦海裏反復出現一個文學無法避讓的兩個詞語——血色、血性。
在《血色草原》中“血性”與“血色”的渲染,是一種反映物象本真的一種真實表達。米蘭·昆德拉在論述小說的使命時是這樣評價穆齊爾和布洛赫的,他們“給小說安上了極大的使命感”,“他們深信小說具有巨大的綜合力量,它可以將詩歌、幻想、哲學、警句和散文糅合成一體。這種糅合,目的也就是要重新對人類的命運有一個整體性觀察”。在《血色草原》中亦有這樣“使命感”與“糅合”的核心內容,亦抒寫得波瀾壯闊,令人震撼,為之驚豔。這些內涵隨著文本的滲透、延伸、拓展,不斷地將人性的光亮與晦暗、謳歌與詰難、溫潤與粗糲、體恤與挑剔、隱忍與張揚等進行揭示。不斷地向著時代、歷史和人性的深處開拓,給人意外而又在情理之中。在近代百年史中更加凸顯了人類的生存場景與生存方式的演變,從而發現這方水土的歷史形成與繁衍的軌跡,這些也正是東北民族文化有跡可循的堅實佐證。
中國作協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作家出版集團管委會主任、黨委書記,社長,兼任中國小說學會副會長、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作家協會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吳義勤這樣評價:王懷宇確實是一個在當代某種程度上被低估了的大作家,他的很多中短篇小說寫得非常好,除了常被提到的《女孩》《平安縣的長跑冠軍》和《公雞大紅》,他的《製造威信》《小鳥在歌唱》《叔恩浩蕩》等作品也都堪稱經典,近年其長篇小說尤其帶給我們以衝擊和驚喜。我在閱讀了他由作家出版社近期推出的《血色草原》之後,很受震撼,並認為這是一部對中國當代文學藝術貢獻度很高的小說,也是我近幾年讀到的藝術品位非常高、藝術風格極獨特、極有大作品氣象的長篇小說之一。第八、九屆茅盾文學獎評委王春林說“整部小說貫穿著這種磅礴的氣勢,也彌漫著命運的深沉悲壯,彰顯了悲憫的情懷和麵對命運的不屈不撓。毫無疑問,《血色草原》是東北草原的風俗畫卷,是強者基因的血性史詩”。著名學者王堯評價說:“在風景畫與風俗畫的交織中,性格迥異的人物和栩栩如生的動物則是作家想像和展開自我的一種存在。《血色草原》重構人與自然關係,是詩和哲學”。
誠然,作家有意淡化的時代背景,從而更加彰顯出東北草原的文化意義。《血色草原》,以蘊含著血性、暴戾、剽悍、生命、激情等複雜意味相交織的“血色”為草原的文化性格賦形。王懷宇說:“作品還書寫了人類情感生活的位移、人類競爭方式的演化,以及東北草原深沉而凝重的多民族原生態的強者基因,更是書寫了強者基因力量給後代人們帶來的潛在希望……同時也在呼喚著生態文明,呼喚著日益萎縮的東北草原,呼喚著不斷遠去的霍林河水和早已潰散的草原狼群……”作為一名文學創作者,王懷宇作品對生命的關注表現出常人難以企及的清醒、深刻。
我與王懷宇是同鄉,也熟悉東北草原的屬性,王懷宇用血色來定位草原不僅僅是印象,也可能是歷史促成的,更可能是他在醞釀作品中發現並漸漸認定的。在巨大的時空背景下,我不得不說“血色草原”意蘊深厚,書寫的是所有生靈的共同命運。草原不僅有“血色”的狼群狼牙,還有“血色”的魚群魚骨,更有“血色”的人群人事。這樣的血色蔓延在特定的東北草原,不僅僅充滿了血腥、充滿了殺戮。同時,用這樣的渲染更寄寓為草原人同草原狼一樣都是具有“血性”和“血氣”,滲透著無處不在的形而上的意味,這也是作者對這片草原的生命延續和希望的一種表達。這就是法國心理大師雅克·拉康提出的“小說的最高境界已經不是單純的“塑造人物形象”,而是要找到自律自洽的“鏡像自我”的這個概念。
二
《血色草原》的文化元素與“鄉愁因素”一脈相承。18世紀德國浪漫派詩人諾瓦利斯說:“哲學就是懷著一種鄉愁的衝動到處去尋找家園。”其實,與哲學密切相關的文學藝術也是如此。鄉愁意識帶來的生命活力、活性元素的象徵意義和鏡像自我的鮮亮的紅色足以吸引人眼球,不得不說這是一部裝得下作者全部感受的小說,是一部用自己的方式同世界對話的小說、也是對鄉愁回望的小說,是一種探尋有寬度和厚度的“可能性”書寫。它的獨特之處是絕無僅有的,作家描寫“漢族人的草原”是有特殊地域性、別樣性,文學性、歷史性、更有闖關東漢人後裔的代表性。與端木蕻良的《科爾沁旗草原》、烏蘭巴幹的《草原風火》以及薑戎的《狼圖騰》完全不同,《血色草原》全然刷新了我們對於漢民族民族性的因襲觀念。”
作家東西在《故鄉的傷害成就作家》中說:“凡是有故鄉的作家,往往都會被貼上故鄉的標籤,比如紹興之於魯迅,鳳凰之於沈從文,美國密西西比州拉斐特縣之於威廉·福克納,哥倫比亞北部小鎮阿拉卡塔卡之於加西亞·馬爾克斯,而王懷宇的,一定是草原,一定是他精神原鄉的東北草原。
事實上,中外文學史上的許多作家,他們的寫作往往都是從自己的故鄉和童年出發的,王懷宇也不列外。他在創作《血色草原》源於在他很小的時候,父親就給他講述著草原的故事是“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豺狼”的景象。這讓他幼小的心靈總是充滿著無窮神秘感和巨大的生命力,這些也都呈現在他的這部作品中,可見《血色草原》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醞釀了。正如他在創作談“我那遙遠的血色草原”中說道“一晃二十幾年過去了,我雖然一直沒有動筆去寫,但是,要寫一部關於東北漢人草原的長篇小說這件事已悄然成了我內心深處的一個巨大情結。”“我為什麼要寫《血色草原》?不僅是因為我對童年印象中的草原有著難以割捨的情感,更是因為我對現實中漸漸遠去的草原的一種焦慮和痛心。”“我一直沒有忘記我的草原。活生生現實總是讓我回想起草原上那些英雄和弱民……”
這樣直白的表達,卻是一種隱喻鄉愁的釋放,似有一種“才上眉頭,卻上心頭”之感。如此隱喻達到讀者深深回味的“反芻感”,是因為作者提供了一個垂直的深度。將語言和語言所表達的現實,分解為表像與本質。這樣,我們在表達一個事物的時候可以同時表達其所隱喻的事物,在敘述人間的時候,可以同時涉及鏡像與景象的相互襯托與對照,使得《血色草原》提升到哲學的高度。
另一方面,當單向度的記憶色調彌散開來。在喚醒我們的同時,一定程度上也遮蔽了其他應有的色彩。原始印象中,草原本是綠色居多,但《血色草原》並非鬱鬱蔥蔥,而多是用紅色來形容草原的顏色。比如文本中有這樣的描寫,“處處是紅色的血肉、紅色的狼牙、紅色的枯草和紅色的泥土……草原風掀起一撥又一撥的浩蕩草浪時,總能讓人聯想到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那也分明就是洶湧著的紅色肉浪”。這段精彩的描寫就是這部作品的基調。這些文字,漸漸地由平遠轉化為深邃、徹悟,進而傳達出一位作家與草原、鄉愁、自然、生命的深刻、深情對話。也呈現了全書的主要色調,這些色調的鋪展,就呈現出外部世界與人群、生存的大背景,也暗示這是一種能量之外的顏色,是一種用自然的自由投射,來展示融入生命的宏圖。
人的“自然化”與自然生靈的“人化”的是具有豐富的交互性的。這是一種對大自然生動而沉靜的書寫,是一種自在自為的精神舒緩的抒發,是一種充滿了善待自然、敬畏生物的思想和情感的提純。在《血色草原》的很多篇幅裏,我們感悟人物和動物都是主角,這樣的敘述很少見,我開始不是很理解,但讀完幾遍後,答案躍然紙上。作家秉持的世界觀即血色草原就是一片天人合一、萬物同生共存的土地,一切都不是人來控制,是由大自然來主宰,這更符合人與自然的關係。因為在自然中,人不是唯一,唯一的是全體生靈的生存與繁衍,作家甚至像對待人物一樣寫出了這些動物和植物的曲折命運。也成為其筆下一個具有空間隱喻意義的獨特意象。
在王懷宇眼裏,血色草原是一片天人合一、萬物共生共存的土地與後來草原生態遭到侵蝕、形成了凋敝景況形成鮮明對照,令人感慨。我們不難發現,這種非特定關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關係的整體性視野卻一直貫穿其中,其作品也具有了“生態文學”的品格。而我們與自然萬物同為大地之子,有責任和義務去聆聽和感受它們的生存狀態和精神空間,這個節點就是王氏家族一家在王耀祖的帶領下逃離塔頭灘,迅速進入了城市和現代。也是作品寫得最為動人、最具衝擊力和感染力的部分。
在《血色草原》中,我們靜靜地,探尋在用靈魂所能照明的世界裏。草原或動或靜,都以它的溫存與博大印證著生命的生生不息。在文本中有這樣的描寫:“初秋的草原,處處草香濃郁。各種各樣的蒿草都成熟了,有開花的,也有不開花的;有帶豆莢的,還有帶芒刺的。最常見的蒿草有柳葉蒿、小葉章、星星草、節骨草、止血草、山馬蘭和百里香等,還有我們常見的蒲公英、狼毒花、白頭蔥、苦馬豆、歪頭菜、車軲轆菜等等。”這些植物的融入,讓小說展示了草原上盡情綻放著的“生態美”,如此表達讓讀者有如鳥瞰這般絢爛的自然地貌,作品在寫人寫事的同時,將自然風貌緊密聯繫,又這般在自然貼合中相互依存,彙集成多元一體的敘事風格,在這茫茫起伏碧波蕩漾,四野茫茫的草原上;不僅有湛藍的天空、沁人心脾的幽香,還有著原始的寧靜和安詳,成為無數人嚮往的詩和遠方的畫卷徐徐展開。
再有,怎樣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決定了一部小說的藝術走向。作家試圖用想像的方式復原那片“血色草原”。一方面,小說展示的仿佛是一個讓你既熟悉又陌生的草原,其主體是自然和人性本身。也就是說,作家想表現的是生命的史詩、自然的史詩、人性的史詩,強調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在這幅畫卷裏襯托出另一種美——“精神之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這種精神審美關係,其中對幸福的理解已經上升到了精神審美的層面,他筆下的小說人物身上多有對這種幸福觀的體現。文中是這樣描寫的“經常單獨到草原上冥想的我還真發現了一個好玩地方——雞爪壕外大西邊有一大片格外碧綠的青草地。翠綠翠綠的青草每年都長得那麼生動、那麼迷人,絕對是我夢中最好的青草地。我還夢想著能有那麼一天,我領著心愛的胡小慧單獨來到這裏,這裏一定會成為我和胡小慧的幸福樂園。只有胡小慧才會真正領略到這片青草地的美好。那時,我們會在這塊美麗的青草地上盡情奔跑,跑累了我們就四腳朝天地躺在這片芳香的青草地上,我們放聲歌唱,我們大口呼吸……這裏還奇跡般地長著一棵老黃榆樹,神秘而清淨;這裏雖危險,但浪漫。這裏有風有雨,有悠悠飄過的白雲;這裏有蜂有蝶,有悄悄開放的花朵;這裏有鳥叫有蛙鳴,還有遠處愜意遊走的牛羊們的輕聲呼喚……這片神奇的青草地就像是為了見證我和胡小慧的相親相愛而刻意存在著、一直等候著!這裏的空曠和荒涼也不同,這裏的空曠是為兩個人進行準備的空曠,荒涼也是為了謝絕第三者干擾而特製的荒涼……”
人文生態美是作為審美主體的人與審美客體的自然界相統一的生態價值美。在上段文本裏就蘊藉著一種氤氳氣息,一種精神和訴求,一種生態的鏡像,融入其中,讓小說中的胡小慧深深紮在“我”與讀者心中,側面寫活了胡小慧,也讓“我”在小說中的位置發生了變化,我在自然中,暗戀也在自然中,和那些花兒一樣在自然中等待愛的發生。唯其情景交融,令人嚮往。其實,這就是闖入戲劇性的本質。闖入人心的那些風景只是背景,胡小慧才是風景之後的生態大背景。
三
長篇小說在選准題材與確定框架之後,人物尤其是主人公塑造刻畫的成功與否,決定著小說的成敗。比如《血色草原》中祖母楊樹花、胡老五、王耀祖、王龍飛、胡小慧等等人物融合在自然的生命與人的生命、動物的天性和人的個性之中,不僅向人們有聲有色講述了前現代草原瑰麗雄壯的生命圖景,也無可避免地續寫了草原傳統文明在歷史潮流席捲下麵臨肢解、衰退、轉型和重生的歷程,作家王懷宇巧用“深描”來刻畫塑形。所謂“深描”既指敘述的視角、立場與情感,同時也指作者在寫人敘事時,更注重探討和展示人物的外在行為背後的意識、動機、心理活動和精神訴求。人物在故事中活了,一個個生動的形象就脫穎而出。
由此可見,在深層次上,作品蘊含著一種隱秘的情感。這種情感就是——血性。因為,草原的領地與動物的領地一樣,只有強生強壯才能統治領地,成為這部作品裏集中的審美重心所在。出於英雄敘事的主旨,小說以男性角色為中心。祖父王得強患有殘疾,仍執意要強,憑著超人毅力成為騎手,可是眼看著胡老五當眾與巨型狗魚搏鬥並征服之,奪回“草原紅鷹”稱號,也只能歎息地將家族復興的希望寄託在後人身上。到了父親這代,王耀祖雖有健壯體魄,但只好讀書,競技上笨拙,在實力上還欠一些火候。在王家與胡家比高下的背景下,他曾被祖父寄予厚望,但最終也沒有為王家掙回門面而令祖父所望,其實父親並不是一個窩囊廢形象,用事實證明他仍然無愧於一個血色草原的兒子。塔頭灘草原的英雄氣概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之中。正是帶著這種英雄氣概,他才能憑藉孤單之身在城市奮鬥打拼並收穫成功。
無論是王耀祖,還是王龍飛,他們內心深處都懷念著草原,他們的身上流淌著草原人的血脈和血性,草原上的女人屬於強者的,尤其是美麗的女人一定屬於強者。在這近乎原始的狀態下作者把這裏做以深刻的描寫是給讀者以草原與自然的屬性。而直至延伸為在自然的屬性下,《血色草原》重新塑造了“從來不怕困難,更能直面殘酷的物競天擇。”漢人在草原上的形象,塑造了一系列塔頭灘人特立獨行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血脈賁張的英雄形象,即使在抗日戰爭中,他們也發揮出了神威,捍衛了一片草原人的尊嚴。
在女性形象中,祖母楊樹花尤為重要。祖母的可貴之處就在於她是草原上唯一一位敢於反叛草原倫理的女人,她不願嫁給擁有勝利的強者胡老五,寧願嫁給身體殘疾的祖父,因為這裏有她所追尋的愛情。在她身上,同樣充滿著英雄氣概。當然,在英雄氣概的表現方式上,她不同於祖父,她更多地是呈現英雄精神的毅力和堅韌。祖父和祖母堪稱一對相互映襯、相互補充的英雄形象,祖父表現了英雄之陽剛和不屈,祖母表現了英雄之陰柔和睿智。這一對形象的塑造,使得血色草原的英雄精神得到更為完整的詮釋。
在文本中有一個小細節寫得特別精彩。這完全是一種感情充沛的激情之筆,年少的“我”內心裏對漂亮胡小慧的暗戀也是這篇小說言情中無羈的表達——“她一定會是未來草原上最好男人的小媳婦”,為了“討得”胡小慧的歡心,“我”曾經一門心思地想要得到一只活著的雄雲雀,而“我一直沒能把裝上一只漂亮雄雲雀的精美籠子獻給心愛的小慧,這一定是我少年時代最大的一件憾事,就如同塔頭灘上漫長而寒冷的冬天。”如此愛而不得的描寫,毫無疑問構成了《血色草原》中最動人的篇章之一。
《血色草原》中對於王氏家族的描寫,始終貫穿著一條與文化有關的線索,這些與強者敘事雙線並存共進,共同生成了塔頭灘社會生態的結構。此外,《血色草原》還在“家族”和“生命”之間拓展新意,從生命意識的家族史拓展到超越家族的生命史。固然,中短篇《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潰散》已經表現出生命意識,但其以生命意識始,卻落腳在家族,正如“家族之疫”這一命名所顯示的那樣,它們當時即被認為是以生命視角寫家族史。《血色草原》則不同,它也是從生命意識始,卻沒有封閉在家族裏,而是以家族為切入口打開了更廣大的生命視界。這個更廣大的新視界中,有公雞、山雀、黃狗、花貓、青草、蘆葦、野花等一眾動植物生靈與人生活在一起的生命史,更有祖父王大鐵拐、祖母楊樹花、胡小慧、胡老五、老胡五奶、胡二勇子、父親王大笨、王龍飛、二叔、老叔、二姑、老姑、趙乾巴、季大鼻涕、季春紅、宋踮腳、老胡二寶子、王老黑、胡賽虎、馬蘭花等家族內外眾人一段一段的生命史。這些用長短不同篇幅描述的眾生故事,之所以稱之為生命史,而不是社會生活史,一是他們大都有與草原動植物生靈交纏在一起的生活過程,生命的強弱與兩性關係往往在與動植物的關係中折射出來。
令人感興趣的是,作為小說的另一個獨特之處,是對生命強者和弱者的辯證表達。除了對王老黑、胡賽虎、胡老五、胡二勇子等幾位真正強者英勇行為的正面書寫,還有對一群弱民的書寫。在對強者的描寫中,我們也發現了強者溝通弱民的妥協線路。首先是在未成為塔頭灘公認的強者之前,這些人誰又不是弱民?王老黑在胡賽虎面前有技不如人的弱勢,直到胡賽虎死去之後才得以扭轉。其次是到最後,塔頭灘的生命強者胡二勇子被破壞草原的勢力判刑沉湖而死,資深英雄胡老五則跳湖自殺,實質上表明了他們最終誰都逃避不了某種弱民的命運。
在黑格爾對部分與整體關係的辯證論述中,將自然作為絕對精神辯證運動的第二個不可分割的部分,指出人類不可同自然割裂開來。《血色草原》中蘊含的生態思想即人類與自然的關係密不可分。比如作品中,對東北方言做了創造性轉化與運用,比如民俗、民謠、民歌等的大批量的出現,豐滿了小說人與人的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動植物的關係。比如,描寫了漁獵、農耕、冬捕、遊牧、薩滿神、二人轉等東北草原的地域知識和民間風俗,以及漁獵文化與農耕文化的融合,草原的日常禁忌與原始族規等內容,充滿著文化縱深感和歷史厚重感。在描寫苦難、艱辛、鬥爭的同時,也描寫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微妙關係。除主要書寫了野狼和大魚之外,還書寫了狗、貓、豬、馬、牛、羊、雞、鳥、花、草等眾多生靈,都充滿了情義,處處顯示生活的本色,充滿著生態與人文,故土情懷的至真。
米蘭·昆德拉曾說:“小說的精神是延續性。每部作品都是對它之前作品的回應,每部作品都包含著小說以往的一切經驗。”的確,真正的文學性是一種系統性的生成,它不只是或語言或結構等的單一置備,而是多要素的融合建構的整體面貌和內在品質。毋庸置疑,王懷宇從寫作技巧的難度、展示人物內心的深度和給讀者造成情感震撼的強度而言,我認為《血色草原》是王懷宇迄今為止最成功的作品,也是東北草原文學的代表作。
寫到這裏,許多問題再一次浮現在讀者的眼中,比如寫現代文明的後部分的深度就會與前面的前現代文明形成很大的差距,造成用力不均的現象。當然,作家王懷宇顯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避開了表面的重逢和話舊,而是巧妙地用胡小慧等人物的今非昔比來詮釋草原上前現代文明的衰落。但面這樣的現實,還要忠於理想,小說中的“我”有接受現實的勇氣,這些都隱映著王氏家族後人欲想在這片草原上重新崛起的雄心。正如讀者所期盼的,我們從這些特質中讀出了這片草原和這片土地的希望仍在延續,將讀者的精神體驗擺渡到另一重世界。
我們在《血色草原》跌宕起伏的故事中漸漸平靜了下來。一個時代的結束,也是下一個時代的開始,《血色草原》故事並沒有真正的結束,作者的伏筆要留住人類精神的故鄉才能讓血脈和血性繼續,大草原上的生存法則和那些不能以遺忘的歷史仍會在這片血色草原上以另一種方式延續下去,這些重置必然重構人與自然關係。王懷宇能夠把眼光放到最遠處,或許是作家的寫作初衷和創作的深層意義所在,我想這也是文學的意義和普世價值所在。王懷宇擁有這樣的胸襟,其作品才充盈著宇宙與星空,更會溢滿了自然與生命的本真。
後記:寫到最後,我感覺很釋然,也很疲憊。關於《血色草原》的評論已經有很多了,我與眾多評者觀點接近或一致,也有新的發現與認知,當然還會有更多的未知未能挖掘出來的深義。不得不說,挖掘王懷宇這部內涵豐富的長篇小說我非常吃力,我只能如此遷就自己目前的認知。正如著名評論家胡平所說,無論如何,《血色草原》都是一部厚重的作品,不可複製。或許,時間是檢驗作品成色的試金石,《血色草原》的評價還要交給時間,交給廣大讀者,更要交給給予王懷宇生命源泉的那片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