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埔鹽鄉一名17歲高職生,7月4日打工下班疑被誤認為逃逸移工,遭3名員警追緝,撞到一旁耕耘機縫了17針,地方怒指警方聲浪難平,縣警局今(16)日公部最新懲處,所長葉忠木記1個小過並調非主管職務,另2名員警與溪湖警分局長黃壬鍵各記申誡1次,而員警執行職務疏失造成民眾傷害,全案移請彰化地檢署依法偵辦。
▲埔鹽鄉一名17歲高職生打工下班疑被誤認為逃逸移工,遭3名員警追緝,撞到一旁耕耘機縫了17針。
(民眾提供)
民眾不滿情緒高漲!縣警局表示,日前公布只記埔鹽所葉姓所長「一個申誡」懲處,這是由溪湖警分局呈報上來的自行處分,今(16)日經過縣警局重新評議,決定加重處分,分局長也以監督不周連帶處分。
▲埔鹽鄉一名17歲高職生打工下班疑被誤認為逃逸移工,遭3名員警追緝,撞到一旁耕耘機縫了17針。
(民眾提供)
不過,地方認為,員警未出示身分,任何人見到有陌生人趨前抓人,會以為是歹徒,難免會跑,並認員警粗暴,在逃跑過程,撞到一旁耕耘機,血流滿面,共縫了17針,有破相之餘。對於警方只處分所長申誡一次,認為過輕,地方及網路反應激烈,甚至要求縣長及警政署必須妥善處理。
▲埔鹽鄉一名17歲高職生打工下班疑被誤認為逃逸移工,遭3名員警追緝,撞到一旁耕耘機縫了17針,地方群情激憤,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重懲員警止血。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3.07.16)
溪湖警分局14日強調,警方是執行盤查,並非逮錯對象,不過對於過程中造成男子因誤會而意外受傷,警方也感到不捨,並多次前往關心,初步已取得家屬諒解,後續男子受傷醫藥費、包括醫美治療等警方均會負責。縣警局以當時員警未穿制服、未帶秘錄器等,違反勤務紀律,案發當時帶班葉忠木記申誡一次。
警方表示,針對葉姓所長與2名員警在常訓後穿著便服,在未出示證件依法定程序盤查,造成少年因為誤以為警方是綁匪,極力掙脫,頭部撞到耕耘機,送醫縫了17針,警方也深表遺憾,將會對17歲少年進行持續關懷傷者復原情形,妥適處理後續事宜。
▲埔鹽鄉一名17歲高職生打工下班疑被誤認為逃逸移工,遭3名員警追緝,撞到一旁耕耘機縫了17針。
(民眾提供)
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表示,有關員警執行職務造成民眾傷害,除了涉嫌過失傷害以外,同時也涉嫌違反刑法第134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全案將移請彰化地檢署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