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彰化縣萬安演習將於7月27日下午1點30分至2點實施,為掌握演習最新消息、熟悉防空避難設施位置,宣導民眾參與及提高演習亮點,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特別於15日在彰化火車站前辦理萬安演習有獎宣導贈送活動,讓民眾繼能獲得彰化在地美食古早味蛋糕,又能達到萬安演習宣導效果,吸引不少民眾熱情參與。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籲請用路人及縣民,依相關管制措施,並遵守各路口現地執勤員警指揮、疏導,共同完成萬安演習活動,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彰化警方提供)當天活動現場,彰化分局安排2名警察寶寶及志工手持各項「萬安46號演習」標誌牌宣導民眾,民眾並完成按讚並追蹤彰化分局臉書專頁、下載防空避難「警政服務APP」…等步驟,即可獲得贈彰化在地美食古早味蛋糕1份。
▲彰化分局安排2名警察寶寶及志工手持各項「萬安46號演習」標誌牌宣導民眾。(彰化警方提供)彰化縣「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訂於112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點30分至2點,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其他必要管制(關閉門窗、熄滅燈火)」等實作演練,並於同日下午2點至2點30分(防空警報解除後),實施30分鐘「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以強化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
彰化縣內「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應配合設置防空避難「標示牌」,防空警報發放後,所有「行人」、「車輛」均須接受「警察」及「協勤民力」指揮,實施「車停,人就近疏散」,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若縣民周遭無適合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則可利用地形地物、涵洞、地下道或橋墩下方,具掩蔽功能之地點進行就地避難。
彰化縣萬安46號演習期間,團體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先以勸導方式,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強調,112年萬安演習重點有關閉門窗、熄滅燈火、交流道車輛只下不上、車輛靠邊停、行人就近避難、依指示採避難姿勢減緩傷害、備妥個人緊急避難包,突發狀況即時逃等措施。萬安演習期間,籲請用路人及縣民,依相關管制措施,並遵守各路口現地執勤員警指揮、疏導,共同完成本項演習活動,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