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警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於7月12日晚間21時50分許,接獲民眾通報七堵區東新街全家超商外糾紛,需警協助。
第三分局表示,所長徐永煌及員警趕赴了解,原來63年次黃姓男子因女友家人反對交往,而有酒醉並意圖徒手攻擊他人之情事。警方為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害,立即使用電擊槍放電喝令其停止危害行為,順利排除糾紛現場。
基警第三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表示,維護治安為警察工作重點,面對各類糾紛案件,電擊槍化為執法利器,提供第一線同仁另一種選擇,與其他警械交互合理使用,維護治安同時亦保障同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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