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近日判決一名陳姓男子涉嫌詐欺,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根據判決,45歲的陳先生在2023年1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了一名女子,暱稱為「小美」,兩人達成了「2小時7000元,不限次數,無套但不內射」的性交易協定。然而,在完成交易後,陳先生未支付任何費用,反而在一次停車買咖啡的空檔,丟掉了小美的包包並離開了現場。
▲ 一名男子與女子性交易卻不願意支付任何費用(圖/Shutterstock)
根據判決書,陳先生與小美透過LINE應用程式討論並達成性交易協定。在1月17日,他們在台北市一家摩鐵完成了交易。完成後,他們先去了藥局購買避孕藥,然後前往超商。在小美下車購買咖啡的空檔,陳先生選擇了棄置小美的包包並駕車逃離現場。陳先生在被警方拘捕後承認他與小美的性行為。他聲稱,他原以為小美是未婚、未生子、20歲的單身女性,所以才答應進行性交易。然而,當他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時,他決定不支付費用並選擇逃跑。
檢方認為,雖然陳先生和小美的確達成了性交易協定,但他是否強迫小美進行性交仍存在疑問。另外,關於是否有性侵的部分,只有小美的一面之詞,因此檢方決定不對陳先生提出性侵的指控,而改以詐欺罪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的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陳先生利用詐術不法獲利,完全無視小美的感受。法官還認為,雖然陳先生已承認犯罪並在庭上表明願意賠償1萬元,但小美並未接受。最終,法官根據詐欺罪,將陳先生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該判決仍有上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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