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2歲的鄭先生,日前在台南市中西區酒後駕車後不勝酒力於路邊昏睡,被臺南市第二分局的員警葉品瑩、袁禎懋等人在巡邏過程中發現。鄭男的行為遭警方認定構成公共危險,不僅將其車輛移置保管並準備進行執照吊扣,同時也將其送辦處理。
▲ 台南市第二分局開展「全市同步取締酒駕」的專案行動。(圖/警方提供)
為應對暑假期間的酒駕問題,台南市第二分局已於7月7日至11日開展「全市同步取締酒駕」的專案行動。6日,該分局在全市重點路段加強查緝,共查獲5名涉嫌酒後駕車的人,並將所有超過0.25mg/L酒測值的酒駕者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就是鄭男的酒後駕車事件。當天下午5點45分,員警在巡邏經過郡緯街時,發現一輛小客車逆向違停。在靠近車輛查看時,員警發現引擎仍在運轉,且駕駛座位上的鄭男正趴在方向盤上昏睡。一開始,員警擔心鄭男的健康狀況,但當他們打開車窗後,濃烈的酒味立刻打破了疑惑。
根據員警的調查,鄭男在案發前的下午曾在金華路的家中大量飲酒,之後才開車出門。鄭男原計劃去朋友家拜訪,但他在開車離家不到700米的地方就因酒力不勝而停車昏睡。後續酒測結果顯示,鄭男的酒精含量高達0.98mg/L,遠超過法定駕駕標準,因此被警方當場以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
▲ 男子的酒精含量遠超過法定駕駕標準,因此被警方當場以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圖/警方提供)
對於鄭男的行為,法律規定可處以最高三年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萬元罰金。此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鄭男可能還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的罰款。此次事件,警方也將保管鄭男的車輛,並計劃將其駕駛執照吊扣1至2年,車牌照也將被吊扣2年。
除此之外,鄭男也因為無照駕駛和逆向停車違規被警方處以罰款。無照駕駛的罰款為新台幣6000元至24000元,逆向停車違規的罰款為新台幣300元至600元。警方表示,幸好他們及時發現鄭男的酒後駕車行為並立即查處,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
台南市第二分局強調,對於酒駕行為將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他們呼籲所有道路使用者切勿存有僥倖心理,並勇於阻止他人酒後駕車。警方將在易發生酒駕事故的路段和時段增加執法力度,並對餐廳、小吃部、KTV等場所進行宣導,提倡「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防範措施。為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將全力進行取締,希望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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