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市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表示,台南市現行已成立之自辦市地重劃約計39案,甚至有逾16年的舊案,迄今未辦理完成,且糾紛甚多,顯見自辦重劃糾紛爭訟多、無效率,造成地主權益損失及市政建設延宕。
佃西(一)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9.28公頃,位於台江大道三段北側、海佃路四段南側及安佃國小周遭地區,該案於99年1月成立籌備會、102年10月成立重劃會,並於107年4月開工、110年4月工程完工驗收,目前於工程保固中。
「對於自辦市地重劃各個環節皆依法審查及監督,保障民眾權益」陳淑美指出,有關自辦重劃區召開會員大會表決人數及面積計算部分,地政局依照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及相關函釋規定,不合規定者不予計算。
經查佃西(一)自辦市地重劃召開會員大會時,其全部地主人數為379人,不合當時法規規定,進而剔除地主為186人,可進行表決計算為192人,對於灌人頭部分均依規定詳實審查。
自辦市地重劃區常見問題包括灌人頭成立籌備會、重劃會未給予地上物合理補償即強行拆除、因財務不佳,導致重劃作業廢弛或延宕、工程品質不佳且施工未依法交維或違反空污規定、土地分配未依法辦理,損害地主權益、重劃完成後取得抵費地標售之鉅額盈餘歸私,且未提撥公共設施維護基金。
陳淑美說,目前部分自辦市地重劃區因開發進度廢弛或延宕、財務不透明、施工品質不佳等諸多問題,衍生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與重劃會間諸多爭議與訴訟。
南市府為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乃強化自辦市地重劃審核機制,於103年11月24日發布實施「台南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審查基準」,並於民國109年5月15日發布實施「台南市政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以補強法規之不足,同時嚴加審核。
為維護地主權益及整體施工品質,南市府仍以公辦市地重劃為主,除公辦重劃抵費地取得之盈餘,半數得以挹注重劃區內公共設施之維護及增添建設,半數撥充平均地權基金並繳納市庫作為其他施政建設,全民得以共享利益。
「公辦重劃施工品質佳,土地分配妥善與地主協調,讓民眾有信心,公辦重劃可以執行都市發展政策,市府以公益為優先」。
陳淑美重申,對於自辦市地重劃各個環節皆依法審查及監督,法令係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市地重劃辦法」、「台南市政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確實監督管理,以保障地主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