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蘇姓士兵3年前在軍中寢室陷入昏迷,送醫後成為植物人,隔年不幸逝世,父母質疑蘇男被不當管教,且軍方未指示緊急救護員急救、未叫救護車,憤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向空軍司令部求償744萬多元。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軍方有不當管教及延誤送醫等情形,判父母敗訴,可上訴。
▲一名空軍士兵軍中寢室昏迷、送醫後成為植物人,結果隔年不幸逝世。(示意圖/翻攝自臉書/國防部發言人)
蘇男的父母主張,蘇男於2019年1月9日到空軍雷達第六中隊擔任食勤兵,2020年1月4日清晨5時許突然出現四肢無力、頭暈等不適症狀,但中隊潘姓隊長至寢室查看時,僅告知蘇男在寢室休息,並未積極尋求專業人員協助,當天上午10時許蘇男從床上跌下,以跪姿、臀部坐地、右手倚桌方式支撐,在場的人都沒有醫療、緊急救護知識,也未確認可否搬動逕將蘇抬至床上,後來蘇男神智不清、語意含糊不清、陷入昏迷,李姓副隊長卻只是用民車自行將蘇男送醫,結果上午11時許抵達醫院時,已延誤救治時間超過47分鐘,造成蘇男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已無生命跡徵象,經急救後仍因腦部永久性損害,成為植物人狀態,最終在隔年4月20日不幸離世。
蘇男的父母指控,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人員疑似不當管教,導致蘇男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就算沒有不當管教的情形,軍方也未指示營區內緊急救護技術員協助、未通報聯絡119救護車,只是以民車自行送醫,明顯怠於執行職務且未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負擔國家賠償責任,請求空軍司令部賠償744萬821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蘇男的父母沒有提出足以認定蘇男有遭不當管教的證據,縱使蘇男經診斷急性腎衰竭並橫紋肌溶解症,也無法依此認定曾有遭不當管教,況且軍方當時爭取時間儘速送抵醫療院所,決定立即以民車送醫,應符合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判軍方免賠,可上訴。
更多eNews報導
炎亞綸接棒黃子佼!霸榜微博熱搜前3名 網點名汪東城喊:現在懂了
快訊/NONO「性騷多女」還是不承認!突拋震撼彈:即起停止演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