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屋主抱怨房子蓋好才發現電線桿豎立門前,而建商也沒有事先告知,這類案例不足為奇。但近日一名網友以題為「人孔蓋設在私人土地上,建商算侵權嗎」發文求解,稱買的預售屋旁邊多出一個人孔蓋,全權由自己負擔,無法持分,委屈的想尋求法律途徑。
原PO不服發文描述,日前買了邊間的透天厝,最近剛蓋好卻開心不起來,此前建商有告知旁邊會安置電箱,這塊地會由所有住戶一起持分,沒想到除了變電箱,竟然多出一個人孔蓋,聲稱「建置在我的私人土地上,而且這塊地要我一個人出錢」,建商從頭到尾隻字未提,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有網友同情說,「我比你更慘,完全沒被告知下被埋整排水溝在自己的私人建地內,鑑界也出來了,現在叫我自己去找公所處理,後續也不知道怎麼辦,10幾坪的土地就被吃掉了」、「第一次聽過有人抱怨人孔蓋」、「法定退縮地,看起來是重劃區要求退縮人行空間的」不過也有人反問,「竟然說是私人土地,你怎麼沒質疑被鋪上公設的地磚」、「怎麼看都不向私人土地」
儘管人孔蓋不像電線桿或變電箱會有電磁波疑慮,也鮮少有類似顧慮。但有網友認為與水溝蓋一樣,百害而無一利,衍伸問題像是騎車容易滑到、車輛經過產生噪音、異味等,很難不被忽略。
對此,台電公司回應上述案件應歸為買賣糾紛,若民眾無法適應可自行聯繫所屬地服務據點,待人員至現場評估並協調同意後,再討論遷移事項。不過人孔蓋的設置是為穩定供電,發揮它在原本地點該有的用途;加上交通部公路總局多年前就已提高抗滑標準,新設的人孔蓋一律要符合新規。
住宅消保會顧問、創會理事長吳翃毅曾建議,若遇類似消費糾紛,屋主一定要「提出主張」,才不會發生後續交屋違約的狀況,切勿私下與建商討論,避免資訊不對等,建議可以找律師做書面記錄更有保障,如不能獲得合理解決辦法,再尋求公所調解或消保會介入,如果還是無法就可以考慮採取訴訟;千萬不要因為程序複雜而省略,否則就自己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