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翻攝照片
前嘉義市議長莊豐安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檢調昨搜索莊豐安住家等3處,傳喚莊及另3名被告、1名證人到案,經檢方複訊,今凌晨諭令莊10萬、呂姓夫妻各5萬交保。
據了解,莊豐安遭控在擔任議長期間,涉嫌自2018年起,登載呂姓司機的妻子為公費助理,共詐領薪資200多萬。
嘉檢昨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嘉市調查站,搜索莊豐安住家等3處,並到市議會調閱相關文件,最後在呂姓司機家查扣300萬現金及帳戶資料。
檢調同時約談莊豐安、呂姓司機夫妻、黃姓女員工4名被告到案,並以證人身分傳喚李姓前女助理。昨晚在嘉義市調站詢問後,分別從晚間九時許,陸續將5人送至嘉檢複訊。
嘉檢檢察官陳睿明漏夜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莊於擔任議員期間,以虛報人頭方式,不實申報請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涉有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莊 10 萬元、呂姓夫妻各5 萬元具保,黃姓員工無保、證人李姓前助理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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