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120多個藏傳佛教佛學中心連署,為中心仁波切、喇嘛的嚴苛簽證請願,籲請政府給予1次半年簽證。中華佛教密乘噶瑪噶舉協會理事長吳信蒼等代表,今(6)日由立法委員洪申翰等人陪同,在立法院跨黨派舉行「最遙遠的距離,最難到的台灣」記者會強烈表達訴求。吳信蒼指出,20年來,藏傳佛教僧侶來台弘法,取得的簽證效期僅有兩個月,也就是每兩個月必須出境1次,每位僧眾1年出境6次,花費近30萬元,造成各中心龐大經濟負擔,勞民傷財。外交部主任秘書唐殿文回應,會朝放寬方向邁進;移民署長鐘景琨表示,會配合外交部評估,探討如何放寬。
立委洪申翰表示,目前已有120多個藏傳佛教佛學中心連署,凸顯示大家都怒火中燒,行政部門要正視大家的不滿。僧侶兩個月出境1次到泰國,再回到台灣。無意義的出入境,不知所以然。他要求外交部在兩週內,邀集在台藏傳佛教5大教派,與外交部、移民署相關部會座談,相互交換意見,他也要求外交部在兩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洪申翰強調,現行的簽證規定很明顯不合理,政策擬定不應該關在冷氣房中做決策。別的國家大部分可以拿到1年簽證,記者會的訴求,簽證由60天延長為6個月,是可以考慮的。
中華佛教密乘噶瑪噶舉協會理事長吳信蒼指出,依現行簽證規定,藏傳佛教僧侶兩個月必須出境1次,出入境連續5年、15次或連續10年、30次,才可申請延長簽證,條件相當嚴苛。以每位僧侶1年出境6次,在機票、住宿等費用上,每人要花近30萬元估算,中心若有3、4位僧侶時,每年花費就超過百萬元,造成各中心龐大的經濟負擔,也不利弘法。他認為,政府以極少數或是近20年前的舊案例,嚴設簽證關卡,影響多數遵守法律規定的藏傳佛教僧侶,實在不公平。
吳信蒼特別呼籲政府取消藏傳佛教僧侶每兩個月必須出境1次的規定,只要符合並取得外交部傳承法座認定之證明,就可採無差別待遇作為,延長簽證效期,給予半年簽證,如無不良紀錄,考慮第2次入境延長為1年。同時,落實宗教平等理念,比照其他的宗教,一體適用就業服務法規定,用宗教工作取得居留簽證。
外交部主任秘書唐殿文回應指出,外交部的簽證業務,有幾個原則與考慮標準,不過,簽證業務必須跟得上時代變遷,或許現在可以重新思考。儘管不一定能一步到位,未來會逐步朝向放寬方向進行。移民署長鐘景琨表示,移民署會配合外交部評估,探討如何放寬簽證,讓藏傳佛教僧侶能夠比較方便達到弘法目的。
自從民國38年政府播遷來台,藏傳佛教章嘉活佛、甘珠活佛隨同前來後,種下藏傳佛教在台灣開枝散葉的種子。當時,章嘉活佛、甘珠活佛先後擔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領導台灣佛教。直到民國70幾年開始,有許多教派的仁波切、喇嘛絡繹不絕來台弘法,如雨後大春筍紛紛設立藏傳佛教佛學中心。這段期間,黃教達賴喇嘛、紅教睡覺法王(敏林赤欽),先後應台灣顯教道場邀請來台弘法,受到廣大的藏傳佛教徒熱烈歡迎。目前,台灣的藏傳佛教徒已超過70萬人, 勢力相當龐大,而且超有凝聚力。(圖/中華佛教密乘噶瑪噶舉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