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於5月24日凌晨0時許接獲民眾周女報案,稱於112年1月12日接到假檢警詐騙電話,誆騙周女涉嫌洗錢防制法案,要保管及清查被害人金流,周女不疑有他,4個月內陸續面交20次,總計交付新臺幣1,791萬元予詐騙集團,周女日前驚覺可能遭詐,故至派出所報案。
詐騙集團25日下午1時許再次來電,要求周女交付1公斤的黃金(市值約新臺幣200萬元),警方獲報立即指導被害人假意配合,以名片盒偽裝黃金,並派員於詐團指定之面交地點進行埋伏,順利於15時26分在板橋區莊敬路查獲徐嫌。
經與徐嫌溝通並曉以大義後,徐嫌願配合警方繼續聽從詐團上游指示,於同日16時前往板橋區公園公廁內交付黃金,警方待徐嫌於公廁內成功交付後,立即破門查獲簡嫌;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再至桃園市楊梅區查獲吳嫌等2人,全案共查扣智慧型手機5隻、新臺幣24萬7000元、毒品愷他命1包及吸食器1支;訊後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分局長王鴻儒表示,常見假冒機關(公務員)詐騙手法關鍵字為「證件遭冒用」、「偵查不公開」、「帳戶涉洗錢或其他不法」、「加Line定時回報」或「監管帳戶」,並層層轉介其他機關主動聯繫,事實上聯繫人都是詐騙集團的一員;提醒民眾檢警機關與法院不會監管任何的金融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提供存簿,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或至附近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以防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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