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23 17:23:41) 颱風季節來臨,預期可能發生漂流木災害,花蓮林區管理處五月初邀集花蓮縣各權責單位召開漂流木整備會議,熟悉處理作業程序,提昇防救災、減災能力,並於昨(22)日邀請花蓮港務公司共同辦理漂流木撿拾狀況演習,力求儘速清理災後漂流木,達成「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目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去(111)年5月9日頒布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第1、3、9點及第5點附件2,公告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為「自指定日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為止」;期間撿拾海岸或河口地區的漂流木,只要未經裁切、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單支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重量落在50公斤以下,民眾均可自由徒手撿拾。
公告可撿拾期間,林管處會指定辦公處所設置林產物檢查站辦理檢查及登記公告自由撿拾清理的漂流木,請民眾配合辦理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拾得的漂流木除自用外,如有營利行為,應依森林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設置帳簿,記載其林產物種類、數量、出處及銷路,及依「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申請登錄「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系統」,取得條碼後再行販售,有關漂流木相關訊息可至林務局網站/國產材專區/漂流木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