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19 17:33:49)為協助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於訂定方案計畫、規定與資源分配時能納入性別主流化觀點,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執行「設置大專校院性別主流化資源中心計畫」辦理分區研討會,以強化各大專院校師長及相關人員執行性別主流化之知能,深化我國性別平等進程。國立東華大學受委託於5月19辦理東區研討會,參加人員為全國大專校院有意願參與之校內師長,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業務承辦人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與執行性別主流化之相關人員。本次參與人員計66位,分別來自臺北、宜蘭、花蓮、臺東大專校院代表及東華校內師長同仁。
東華大學趙涵捷校長開幕致詞表示:首先代表東華大學歡迎所有好朋友參加性別主流化研討會,東華大學是國內第一個升彩虹旗的大學,中間雖有些許波折,但之後升彩虹旗即係固定儀式,不需再討論,故研討會在東華召開是極具特殊及指標意義,某種程度也是對東華的鼓勵。性別主流化在各行各業、各個族群都還有很多琉璃天花板待突破,越開明越進步的社會應該努力,漸漸把這些天花板拆掉或加高,避免影響他人。讓我們大家共同努力,謝謝大家。
本次東區研討會,邀請中央警察大學行管系暨研究所林麗珊教授主講「性別主流化與高等教育」、大專校院性別主流化資源中心諮詢委員陳金燕教授主講「性別主流化與性別平等教育」,以及計畫主持人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葉德蘭主任說明「大專校院性別主流化資源中心工作計畫」簡介。另請東華大學主任秘書張德勝教授、臺灣師範大學主任秘書林安邦教授及佛光大學性平會承辦人羅采倫就各校辦理性別主流化情形分享。
林麗珊教授以性別主流化為題,與大家分享如何評估各式立法、政策等計畫行動,對女性和男性的帶來的影響。林教授以CEDAW和性別意識培力為主軸,分享對性別的正確認知與觀念,CEDAW是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的簡稱,意思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而性別意識培力則是「透過辦理性別主流化策略及性別意識相關研習訓練,培養人們的性別敏感度,瞭解不同性別者的觀點及處境,使其於辦理各項業務、制訂計畫或措施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及需求」。林教授指出,性別平權的第一步,就是要看見性別特權、消除性別歧視,才能進一步達成性別正義,並提出許多案例,探討性平議題。
陳金燕教授則以性別平等教育法說明我國性平法的規範,指出立法意旨在防患未然,案件發生後亡羊補牢。陳教授仔細說明性平法各章重點,包括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申請調查及救濟等章節,以及性平法施行細則。陳教授指出性別主流化定義內涵為:在各個領域和各個層面上評估所有計畫的行動(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對男女雙方的不同含義。作為一種策略方法,它使男女雙方的關注和經驗成為設計、實施、監督,與批判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所有政策方案的有機組成部分,從而使男女雙方受益均等,不再有不平等發生,納入主流的最終目標是實現男女平等。性別平等教育則為: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兩者目的在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葉德蘭主任就「設置大專校院性別主流化資源中心工作計畫簡介」,指出教育部配合「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平等計畫」,於103-106年期間訂定「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比照行政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試辦計畫」,3年間共37所大專校院申請試辦計畫,執行期間為1-4年不等。為了解計畫執行情形及大專院校試辦成效,教育部於109年委託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謝小芩教授執行「大專院校試辦性別主流化計畫成效檢討計畫」,提出整體成效檢討報告及後續建議。預期成果為1.落實教育部性別主流化政策、2.建立大學性別主流化組織制度、3.強化大學性別主流化人才專業素養、4.發展大專校院校際策略聯盟網絡。葉教授特別提出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對高等教育中性別平等的貢獻。
為使各級學校重視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的實踐,教育部112年訂定每年4月20日為性別平等教育日,近期亦於各級學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講習或活動。根據國際公民教育與素養調查計畫的調查結果顯示,臺灣學生對性別平權的支持度是高於國際平均值,和丹麥並列全球第二,顯示我國性別平等教育在國際上已經有相當成果。東華大學致力於聯合國發展目標(SDGs)第5項性別平等,在校園內新增性別友善廁所、夜間照明加強、設置緊急求救鈴及校園安全走廊,目標在提供同學性別友善求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