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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財長會議重申雙支柱將如期推展 企業須及早因應

中央社/ 2023.05.18 12:1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518 12:11:08)在日本新瀉召開的七大工業國集團(G7) 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於2023年5月13日閉幕,會議後各國代表共同發表公報表達對OECD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Pillar 1 and Pillar 2)的強烈支持,與會國家重申將致力推動雙支柱各項協議談判簽署與立法進展,以便如期完成各項階段性任務並且迅速在全球範圍內實施。

OECD與G20等國際組織所推動的全球反避稅提案的兩大支柱分別為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又稱支柱一,Pillar 1)與全球最低稅負制(又稱支柱二,Pillar 2)。兩大支柱旨在改革國際租稅規則,並確保跨國企業無論在哪裡經營,都應繳納公平份額的稅負。目前OECD包容性架構(Inclusive Framework, IF) 141國中,已經有138國達成共識,同意執行兩大支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指出,七大工業國組織(Group of Seven,G7)是一個由世界七大已開發國家經濟體組成的政府間政治論壇,除了美國、德國、英國、法國、日本、義大利、加拿大、歐盟等成員之外,並邀請重要的其他非成員國國家參與。這些國家在會議後共同發表的公報主張,一定程度代表了世界主要經濟體對國際稅務的共同立場,此項宣示也彰顯出G7從2021年以來對兩大支柱的一貫支持。

支柱一多邊公約將如期談判簽署 G7各代表國肯定過去這段時間以來各國在支柱一多邊公約(Multilateral Convention, MLC) 的談判中取得了重大進展,並且重申G7各國承諾快速完成談判,以在約定時間內準備好多邊公約條文以供各國簽署。

支柱一在確保國家之間更公平地分配超大型跨國企業(包括數位經濟企業)的利潤和課稅權,將部分課稅權從跨國企業的母國重新分配到市場國,不論這些跨國企業在這些市場國是否有設立公司。

曾博昇說明,繼去年OECD提出了多邊公約生效時程表後,G7代表國公開表態將配合談判多邊公約如期談判簽署,這顯示支柱一將有機會如期在全球實施。

針對支柱一的實質內容(主要為與金額A相關的部分)OECD在2022年曾發布過數個報告並徵求各界意見,並曾在對G20發布年度進展報告時提出了未來完成多邊稅收公約的預計時程。根據規劃,涉及多國協調的多邊稅收公約(Multilateral Convention, MLC)將延後到2023年年中發布,一旦關鍵多數的相關國家都完成確認程序預計公約將於2024年生效。公約一旦經OECD包容性架構(IF)各成員國簽署並生效後將對各國產生法律拘束力,必須按照約定以具協調性與一致性的方法實施金額A的相關規定,這包含了分配金額A到市場國、避免雙重徵稅、避風港、簡化的行政程序,資訊交換與確保稅收確定性的程序。公約文本現在正在設計中,包括各國取消單邊數位稅和類似措施多邊公約條款,這項條款的草案在去年年底已經發布公開徵詢意見。

各國紛紛立法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 G7集團欣見各國紛紛修改國內法導入支柱二,使支柱二在各國的實施進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並要求OECD包容性架構(IF) 進一步發布更多行政性指南供各國遵循,以利在全球各地的實施做法達到一致性。

支柱二為全球最低稅負制,用來保護各國稅基,避免各國競相降稅甚至免稅,導致惡性競爭。此一制度主要適用於營收達7.5億歐元(約合新臺幣240億元)的大型跨國企業,最低稅負制的稅率訂在15%。

曾博昇指出,針對全球最低稅負制(支柱二),目前多國已發布政策方向或已進行各項修法程序,支柱二陸續將在2024年後在各國開始推行,除了今年稍早包括日韓新港等地的亞洲各國紛紛導入支柱二,近期支柱二在歐盟地區也有新一波立法進展。

2023年初歐盟通過全球最低稅負制指令,正式宣告歐盟各國皆同意在歐盟範圍內全面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而後歐盟各國接連進行立法工作,在各國國內法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荷蘭預計將在夏季之前提交一項有關實施支柱二的法案,而德國財政部已經公布了一份討論草案。最近,捷克共和國還發布了一項關於實施支柱二的法律提案。

兩支柱對臺資跨國企業影響深遠,應持續關心兩大支柱在國際間與各國的發展 曾博昇指出,OECD兩大支柱是近年來國際間最重大的租稅改革之一,對臺資跨國企業影響深遠。本次G7發布公報支持雙支柱,代表了世界主要經濟體推動國際租稅改革的決心,也可以彰顯出雙支柱將有機會依照原先預定計畫如期在2024年後在全球推行。

臺灣於今年已經開始實施受控外國公司制度,政府也在緊鑼密鼓規畫如何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及如何參與這個多邊機制,以確保臺灣課稅的權利不被侵蝕。包容性架構中承諾要推行全球最低稅負制的138個國家,也勢必跟隨歐盟各國的腳步致力於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

曾博昇建議,臺資企業必須即時掌握臺灣與國際法令變動的情況,密切注意集團布局所在國家是否修改該國租稅優惠政策,或是導入國內最低稅負制及全球最低稅負制進行相關修法程序或提出政策方向。在國際租稅規則越趨複雜的環境下,企業務必妥善諮詢相關專家,事先進行分析評估是否會對自身情況產生影響,整體性的針對控股架構、交易模式、會計政策及集團的利潤配置分析相關調整及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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