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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領到「每日千元」防疫補償免驚! 羅一鈞:申請期限拚修法延長2年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3.05.18 04:00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今年6月30日就要失效,還沒申請到防疫補償「每人每日1000元」的民眾怎麼辦?行政院會今(18)日拍板通過「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條之一修正草案,將多給2年的申請期間。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強調,這是攸關民眾權益的法條,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防疫期間,根據特別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包括經各級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可以每人按日發給1000元,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

不過,特別條例即將在今年6月30日失效,行政院長陳建仁上午就在行政院會聽取「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決定為保障民眾申請防疫補償的權利,要修「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條之一,將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前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的防疫補償申請期限延長,於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後的2年期間內,仍得申請防疫補償。

羅一鈞表示,啟動修法是考量入境檢疫及接觸隔離等措施雖然從去年10月起就已陸續取消,但民眾針對防疫補償仍有請求權,為避免有民眾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失效之前尚未完成申請,保障民眾申請防疫補償的權利,所以決定延長申請期間。

按照修法草案,羅一鈞說,申請期間將延長至114年6月30日;疫情之後,相關「傳染病防治法」修法已經陸續啟動,但這是最攸關民眾權益的一條,因此,會加緊腳步,行政院今通過草案之後就會送到立法院,行政團隊會照院長指示,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盼儘速排案,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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