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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採購涉嫌圖利收賄 三星鄉長李志鏞羈押禁見

台灣好報/Dan 2023.05.17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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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林明益/宜蘭 報導】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林禹宏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及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偵辦宜蘭縣三星鄉公所辦理特定標案,涉有洩密、圖利廠商及收取賄賂之弊端,於16日清晨6時許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三星鄉鄉公所及鄉長李志鏞住居所、廠商之辦公處所及負責人之住居所搜索,並傳喚被告及證人計19人到案釐清案情。

本案經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認為鄉長李志鏞、鄉公所農業課長蕭振岳及廠商張0謙分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直接圖利等罪嫌,第11條第1項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及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有羈押之必要,由檢察官當庭逮捕並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訊問後,裁定被告李志鏞羈押禁見,被告蕭振岳、張0謙各15萬元、20萬元交保。另被告陳0宏、劉0婷、沈0駿則經檢察官諭令各以10萬元、1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照片記者林明益翻攝)     

辦理採購涉嫌圖利收賄 三星鄉長李志鏞羈押禁見〉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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