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於5月15日17時許,接獲報案在三民區凱歌路有糾紛發生,立即派遣轄區長明所到場處置
。
員警到達現場了解係停車所引發糾紛,雙方互不提告訴,本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
經了解,莊男(40歲)將自小客車停放於曾男(74歲)住宅前而影響其出入,2人因而發生口角進而衍生拉扯推擠
。
員警獲報後立即到場調解,雙方均不提告訴,本分局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高雄地院簡易庭裁處。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爭執應採取理性和平、合法方式溝通解決問題,或撥打110請警方到場處理,切勿僅因一時氣憤而觸法。
圖文由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