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政諺 台南報導 臺南市公布第24批酒(毒)駕累犯名單,本次公布10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215人。本次公布違規地點分別在安南區2名、安平區1名、將軍區1名、中西區3名、新營區1名、官田區2名,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臺南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的處分,違規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