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12年第1季失蹤人口協尋評鑑工作,經審核各分局執行成效,本次榮獲前5名協尋績優員警,分別為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沈修安(14名)、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陳宏霖(10名) 、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蔡宏旻(8名)、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巡佐張木森(5名)及少年警察隊分隊長吳宜濃(5名),並於5月10日警察局週報會議上頒發協尋達人獎座,以鼓勵同仁士氣,期許再創佳績。
第二分局警員沈修安榮獲112年第1季協尋達人第1名的殊榮,並當選內政部警政署111年失蹤人口查尋工作績優員警,經查沈員自2011年特考班畢業後,工作積極任勞任怨,尤其在找尋失蹤人口案件上,能以同理心站在家屬及失蹤人立場著想,甚至對於非所轄棘手案件亦能積極協尋,從去(111)年1月至12月,共尋回61件失蹤案,其中有28件列為緊急案件(失智症及精神疾病),不論是翹家少年及走失多年失蹤人口等,都能抽絲剝繭一一分析,及時尋回,沈員工作態度深獲各級長官肯定。
第四分局警員陳宏霖榮獲112年第1季協尋達人第2名的殊榮,經查陳員去年共尋回45件失蹤案,其中在今年1月,接獲83歲張姓老翁報案稱其39歲的兒子離家外出打拚2年多,經商受挫、生活遭逢劇變後音訊全無,老翁思子心切,經陳員調閱相關資料,終於與其兒子取得聯繫並轉達父親思念之情,順利勸說張男在大年初二返家與父親團圓。陳員執行協尋失蹤人口工作精神殊值嘉許。
霧峰分局警員蔡宏旻榮獲112年第1季協尋達人第3名的殊榮,經查蔡員去年共尋回43件失蹤案,其中在今年2月,李姓少女與家人爭吵後離家未歸,家人擔心其安危報請緊急協尋。蔡員於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李女經常出沒之地點尋找,再鍥而不捨撥打李女電話終至接聽,後經蔡員開導勸說得知李女行蹤,順利保護返所,並通知家人接手後續安撫照顧事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為加強失智老人走失案件查尋,民眾可向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及民間社福團體(例如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失蹤老人協尋中心,電話02-25971700)申請愛心手鍊,以利失蹤者被尋獲時之身分辨識,提醒家裡有走失高風險長輩之家屬,應及早替長輩申請及佩戴。
為協助有走失風險之失智長者及精神病患身分辨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多次於局內會議指示刑事鑑識中心及各分局加強宣導民眾自願捺印指紋服務,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可自行至警局刑事鑑識中心或各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申請;社福團體報名達10人以上者,可向警局申請派員前往該社團辦理指紋捺印(刑事鑑識中心聯絡電話:04-23284579),亦請民眾多加利用。
協尋失蹤人口工作總是令人五味雜陳,雖然尋獲時有感動,但也有因協尋未獲而感到失落,惟「身在公門好修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鄧學鑫特別在本次週報表示,希望各單位同仁在執行協尋失蹤人口的工作技巧上,能精益求精及發揮同理心,可以幫助更多家庭團圓,讓社會充滿溫暖及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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