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於5月11日8時26分接獲報案,在三民區長明街某民宅有人受傷,立即派遣轄區長明派出所到場處置,到場發現係父子間吵架,過程中父親持水果刀劃傷兒子大腿
。
員警到場時
,雙方已冷靜無衝突情事,員警立即協助救護人員將2人送往高醫治療。
經了解,兒子許男(約54歲)下班回家後,見許父(約82歲)電動車停在住家外擋住其出入口,於是口頭勸導許父將車子牽進家中
。
當時因許父正拿水果刀修剪自己趾甲
,不小心劃傷自己,竟將怒氣轉移
,持水果刀劃傷兒子大腿,造成左大腿外側撕裂傷,無生命危險
,全案雙方均不提傷害告訴,
三民一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移請送高雄地院簡易庭偵辦,並依規定通報家暴。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爭執應採取理性和平、合法方式溝通解決問題,或撥打110請警方到場處理,切勿僅因一時氣憤而觸法。
圖文由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