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舊廚餘廠異味,影響民眾生活及廚餘處理量不足等問題,臺東縣環保局2018年在利嘉溪旁,新建的廚餘回收再利用中心,興建完成後未通過驗收,5年來都無法營運,經法院調解,廠商僅須返還溢領400多萬元,拆除不合格設備,並移撥廠房給縣府,有臺東縣議員就批評是焚化爐翻版,浪費公帑。 2019年完工,斥資3500萬元新建的新廚餘回收中心,因為驗收無法通過,廠商提告後,今年1月法院調解決議,廠商繳回溢領的400多萬元,把「不合格」的設備拆除,並在6月底前移交「空廠房」給縣府,有議員就批評根本是焚化爐翻版,縣府花2200萬元,購得一座根本無法使用的廠房。 國民黨臺東縣議員 張國洲:「說未來啟用已經經過好幾年了,那邊的機器、那邊的設備,會不會再像焚化爐一樣,再重新的換過,那還要再浪費我們一些人民的納稅錢。」 臺東縣環保局則澄清,支付給廠商的2200多萬元,是已完成驗收的土建、廠房等,未來仍可運用,只要補充新設備就可營運,並無浪費公帑問題。 臺東縣環保局副局長 陳炳坤:「已經完成的部分,包括土建還有這個建築物,符合契約的部分,我們依照契約來給付廠商。」 臺東縣環保局強調,只要爭取到經費就會即刻重新招標,建置新設備,讓新廚餘回收中心早日營運,但議員則批評舊廚餘廠早已不敷使用,異味也影響周邊民眾生活,縣府應更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