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能高安東軍山難才奪走兩條人命,幾乎同一時間,6位攀登玉山女登山客也遇到領隊惡整險些出事,但根據現行法規,只要不鬧出人命,那些惡質登山領隊幾乎沒有刑責,最多罰款了事。 5月7日,網路社群社團「靠北登山大小事」揭發了一件匪夷所思、險象環生的登山事件。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10)日表示,4月27至29日,6位住在台北的媽媽各自繳了15000元團費,請了陳姓領隊帶隊登玉山。
玉管處發函陳姓領隊要求他說明為何變更宿營地點.(立委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第1天早上8點,登山隊從塔塔加登山口出發,當日下午4點才抵達排雲山莊,而玉山國家公園的入園許可證上寫的很清楚:「中午12點前未通過排雲山莊,請一律折返下山」;但領隊竟於當日晚間6點要求團員繼續從排雲山莊出發,在完全摸黑的狀況下,行走風口往北峰的碎石坡,期間,邊爬邊摔險象環生,在深夜11點多才抵達玉山北坳紮營。
玉管處要在入園許可證中要求陳姓領隊在中午12點前通過排雲山莊,否則就要下山,但陳姓領隊並未遵守.(立委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第2天及第3天,6名登山客不但沒有足夠的食物補充體力,期間,只能在玉山主峰與玉山北峰中間的坡地紥營;最離譜是,下山時已經是晚上6點,尚有2公里才能到達登山口,領隊此時竟表示,他要先行前往檢查站,因為領隊告知頭燈和保暖衣物不需留在身上,團員身上完全沒有頭燈及保暖衣物,只能靠著手機燈光在濃霧之中自行摸黑下山。 邱顯智指出,只要稍為熟悉這條路線,就知道領隊這樣的安排有多誇張,特別是在夜間行走碎石坡,只要有突發天氣變化,登山者根本沒有辦法再往回走。 邱顯智指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已經在入園許可證中言明:「中午12點前,未通過排雲山莊,請一律折返下山」,領隊竟然還安排團員在玉山北峰稜線宿營兩夜,根本是匪夷所思,陷團員於險境。
陳姓領隊未按申請地點紮營,違反玉管處入園許可證規定.(立委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邱顯智表示,在了解相關案情後,辦公室便聯絡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玉管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已針對領隊隨意變更行程紮營行為進行調查處理,並於今(10)日發函指出,領隊任意變更核准宿營地點,涉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公告禁止事項第15點規定,事實明確將進行開罰。 邱顯智強調,除了《國家公園法》外,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及第11條也規定:領隊應依登山計畫帶領隊員從事登山活動,領隊違反第6條規定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相關刑事責任者,依法移送偵辦。
邱顯智呼籲,要杜絕登山惡質領隊陷登山團員於危難,除《國家公園法》、地方《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相關罰鍰應確實開罰外,玉管處也要進行實質的管理,並將不肖領隊黑名單機制明確警示列管,情節嚴重者強制停權,以免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邱顯智提醒喜愛登山的朋友們,慎選領隊、做好功課,千萬不要亂跟團;登山風險無所不在,完善檢視自身登山準備,共同警惕、安全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