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扶小萍/南投報導
5月1日起全國同步擴大執行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且罰款也都提高,警方籲駕駛人遵守行人路權與路口慢看停的觀念,遇路口行穿線應與行人保持1個車道寬即約3公尺的距離以維安全。南投縣長許淑華8日主持縣務會議中,責成教育處應在各學校多予宣導,新聞處社勞處等也利用各管道宣導,不希望民眾不知法而挨罰,並希望建立禮讓行人觀念,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南投縣警察局長黃勝源8日在縣務會議中報告指出,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罰則。並自3月31日施行,縣警察局4天內對違反交通規則就取締221件,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就取締了33件。
五一起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全縣有20餘處優先執法地點。(記者扶小萍攝)
黃局長強調5月1日起進行加強取締,他特別提出呼籲警方對行人的安全甚為重視,目前開始執行汽車不禮讓行人的動作,計有4項,其中人行道違規及道路障礙大眾比較清楚,另外汽車行駛到行人穿越道,與行人相距3公尺內是屬違規的,另在無號誌的路口如閃紅黃燈或有讓字的標誌,必須停等再開,請大家遵守此交通規則保障行人安全。
行人路權大執法後罰則多提高。(記者扶小萍攝)
依照新的裁處規定,駕駛人路口不暫停,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違規裁罰金額是3600元。
縣長許淑華也表示,馬路如虎口,近年交通事故頻傳,中央政府希望地方政府加強路口的指導讓民眾瞭解。她要特別提醒在重要路口,尤其在學區,即便是有綠燈也要注意停看聽,放慢速度注意停看聽,希望加強禮讓行人,縣府會加強宣導。除了縣警察局透過各種媒體管道進行宣導,她也請教育處、新聞及行政處、社會及勞動處等單位,加強宣導。
縣務會議也通過教育處提案,修正「南投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刪除設班基金要求,並加入履約保証規定;並刪除補習班設立人增加、退出或變更部分限制;刪除對班舍總面積的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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