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謝姓男子(60歲、安平人)於4月25日下午18時許,騎乘三輪搬運車行經中西區頂美三街附近巷道時,突然發現一1台電冰箱放於某民宅車庫前,經下車察看外觀及功能良好,乃逕自將其搬運上車離開;案經李姓屋主於2小時後,發現屋前冰箱遭竊急忙報警處理。
臺南市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員警到場勘察受理,於調閱周邊住家監視器發現上述行竊過程,但因三輪車無車號,且經四處訪查均未曾見過該男子,顯非鄰近之人,乃將相關涉案人及車輛特徵於防竊群組發布來協請指認;也在同仁群組獲知並將該竊案特徵深記於心,長樂所警員陳嘉宏於5月1日下午18時執行中華西路交通疏導勤務中,赫然發現從眼前經過之三輪車及駕駛與群組中涉案對象極為相似,急忙騎乘機車上前追查,並在民權路段將其攔停並經確認為涉案對象無誤,經將其帶回調查,後續並帶同員警起出其行竊之冰箱歸還被害人,全案調查後將謝嫌依竊盜罪嫌送辦。
員警調查發現,受害屋主因近期甫搬家完成,相關家具尚未完全歸位,並將1台價值3萬5千元之冰箱先放於車庫前,一不注意竟不翼而飛乃急忙報警。也在員警快速調閱影像後將相關涉案對象特徵深記於心,並於執行交通疏導崗時發現謝嫌騎乘三輪車輛從面前經過,急忙騎乘機車上前攔查,調查中發現其平日在市區四處回收二手及資源物品,日前行經湖美社區發現屋前冰箱新穎,未經詢問及同意就將冰箱逕行載運至回收場準備價賣;不料1日下午為員警攔下盤詢,也急忙帶同員警將冰箱載還被害人,全案調查後將其依涉嫌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表示,本案因冰箱相當新穎且放置於車庫前致遭有機可趁搬竊得手,也提醒民眾對自身所有之財產物品多一分小心當可減少被害機會,適度增加住處周邊之燈光、聲響及監視器等均是有效之防竊作為;且民眾之財產安全為警察機關所重視,不論大小之竊盜案件,必定窮盡各項偵查方法來力求偵破,以遏阻宵小再度犯案,如有相關防竊問題也可就近警察機關來諮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