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立委顏寬恒被起訴貪污罪,顏寬恆表示,林進福曾當其助理,助理費都匯進林進福的私人帳戶,也確實在地方服務鄉親,但是「買車明明是106年的事,所有購車款也在106年付清,林進福107年1月才當助理」,請問助理費怎麼去付買車尾款?完全就是檢方構陷誤導。
林進福也發表聲明,公布薪資帳戶,以正視聽。
完整聲明如下:
本人林進福日前遭起訴後 ,原不想多言 ,但外界一再誤解質疑有關助理費事項 ,因此在此公布我的薪資帳戶,以正視聽 。 1 . 立法院委員助理薪資帳戶,是我早在民國9 0年就已經開戶的個 人帳戶 。
2 . 我 自 1 0 7 年 1 月 擔任顏寬恒立委助理 ,領取的每月薪資 ,都是匯入本人個人薪資帳戶中 ( 見 以 下 翻 拍 薪 資 存 摺),與營造公司毫無關係 ,絕對沒有薪資匯入公司之事。
3. 帳戶除 了薪資匯入,還作爲繳納我個人保險費用和信用卡費轉帳之用 。
4. 檢方故意將顏寬恒買車,與助理費混爲一談,我明明 107年1月才開始擔任顏寬恒 立委助理 ,領立院薪資 , 而 顏 寬 恒 買 車 分 別 是 在 1 0 6 年 5 月 和 1 0 6 年 1 0 月 ,早 於 我 當助理之前 ,我墊付的購車尾款 ,如何來自於助理費?
5. 林靜儀立委故意混淆視聽,我擔任顏寬恒立委助理期間 ,在地方服務鄉親 ,薪水都是匯入我個人帳戶 ,金錢也是我在使用 ,哪有進到顏寬恒的帳戶? 請林靜儀立委不要爲了選舉 ,在司法還我公道之前,以不實言論誤導民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