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區監理所辦理「路口停讓」宣導活動。 (圖/記者蔣彤雲攝) 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新竹區監理所4月26日響應交通部「路口停讓」政策,結合新竹縣政府交通旅遊處、新竹縣警局交通隊及竹北分局,九大運輸業代表,於竹北市交通流量大且事故排名前三的縣政九路與光明六路交岔口,共同辦理「路口停讓」宣導活動。 新竹區監理所指出,運輸業車輛例如客運公車、遊覽車、計程車、貨車、外送車輛等,均是道路使用較頻繁的用路人,希望藉宣示活動,深耕「路口停讓」觀念,厚植「路口禮讓」美德,擺脫「行人交通地獄」。 新竹區監理所長吳季娟表示,為提升交通安全,交通部自112年3月31日起提高車輛未禮讓行人的罰責,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規定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 按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2月,全國警察機關針對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等,取締違規1萬3千餘件,未來仍持續把「路口停讓」納為重點取締項目。 新竹區監理所呼籲,車輛不分大小車,駕駛人均應確實遵守路口路權相關規定,駛近路口前應先減速放「慢」 ,進入路口時,應左右察「看」,並「停」讓行人優先通過,讓行人能安心、安全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