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靜美/彰化報導)國民黨籍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其父施復興,在去年九合一大選前3天,遭檢方查獲以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文宣品,金額7500元到55,000元不等,涉嫌賄選,被依違反選罷法羈押禁見長達150天,日前獲無保釋放,今(26)日上午於彰化縣議會,在議長謝典林、彰化地院庭長廖健男等人見證下補宣誓就職,多名同黨籍議員到場為他加油打氣。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補宣誓就職。(彰化縣議會提供)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補宣誓就職。(彰化縣議會提供)
施嘉華參選彰化第三選區(和美、伸港、線西)縣議員,被檢警查出和父親涉嫌用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文宣品方式賄選,投票前3天(11月23日)檢方依違反選罷法將施妻與林姓樁腳等6人分別以20萬到1萬不等交保,而施嘉華與施父均否認賄選,因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法官裁准羈押禁見,投票當天仍以7,030高票當選。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補宣誓就職。(彰化縣議會提供)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補宣誓就職。(彰化縣議會提供)
施嘉華受訪時表示,這將近半年的風波,造成社會紛擾,向社會大眾致歉,對於和美鎮、伸港鄉、線西鄉的鄉民服務不會停止,會努力的監督縣政,繼續為民眾謀福利,並尊重司法,我也會努力的向法官證明自己的清白。
多名同黨籍議員到場為施嘉華加油打氣。(彰化縣議會提供)
施嘉華委任律師環海法律事務所所長廖國竣表示,本件之所有證人均表示,施嘉華議員並非無償贊助,有兩位證人因有多次追加訂購之故,欲選後再結算,另外三位候選人表示已經給付,僅因陳述給付時點時記憶有錯漏,而被檢察官以賄選罪起訴。然而本案所有訂購者與施嘉華議員均表示,雙方並無討論不用給付購買價金以之換取「訂購者及其家人之選票」。本件賄選案,在最基本之法條構成要件上就未構成,故期待公正的司法,還給施嘉華議員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