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425 17:08:37)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5)日召開記者會討論行政院組改相關議題,人事總處表示,本次行政院組織調整係就組改歷經長達10餘年溝通過程,務實因應當前國家發展需要及新環境議題挑戰所提出,並非急就章。又完成立法後,行政院僅有10個三級機關首長增加得以政務任用之選項,占整體三級機關比率約為7%,均是為應部分機關業務特殊需要及擴大人才遴選範圍所為制度化設計,絕非為了政治酬庸。
人事總處說明,針對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於 93 年立法制定時,第 18 條已明定三級機關首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務。該條文歷經99年修法、101年組改啟動,乃至本次組改,無論由哪一政黨執政,均沒有改變,且三級機關首長的任用方式,仍須訂於各該機關組織法律中,獲得立法委員多數共識做成決定。本次組改考量與產業發展息息相關,為從企業界或學術界遴選專業人才,以強化政府施政能力,乃規劃將交通部觀光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等4機關首長得為雙軌任用。且實務上列雙軌制的三級機關首長,以目前已經通過的7個得以雙軌任用的機關來看,也僅有內政部空勤總隊、海委會海保署及國防部全動署3個機關首長為政務人員,顯示政務任用只是選項之一,如係為應業務需要以政務進用,首長須隨政策成敗而決定去留;如有違失行為,亦得隨時予以免職,並無所稱分官酬庸問題。
人事總處另指出,101年原規劃整合氣水土林成立環境資源部,但涉及層面廣泛,各界對於整合方向一直缺乏共識,為加速因應2050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新興環境問題,因此本次從務實的角度規劃將環保署改制為環境部,至氣水土林業務歷經長期溝通整合精進結果,已有相關制度化協調運作機制,因此續由交通部、經濟部及農業部持續推動各項業務。
人事總處進一步澄清,本次組改將部分三級機關由「局」改制為「署」,例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為國際貿易署、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主要係為強化該等機關業務政策規劃功能,因此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體例重新定名,又改制前後無論稱「署」或稱「局」,均同為行政院所屬三級機關。至新設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則係考量現行經濟部商業司業務量能、組設與人力,均已達相當三級機關規模,且隨著商業型態推陳出新、商業服務的發展輔導需求增加,應有完整之機關組織推動各項工作,因此整併經濟部商業司及中部辦公室(公司登記業務)成立專責機關,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效能,所稱藉由組改調升組織層級或大幅增設署級行政機關情形實屬誤解。
人事總處最後指出,本次是將從101年行政院組改啟動迄今長達10餘年還未完成的組改工作告一段落,讓組改的部會組織法早日完成法制化,才能以更合理完整之組織型態以因應國家發展及政務推動,是負責任政府責無旁貸的作為,與總統任期與選舉均無關,請外界勿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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