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重要 報導 針對中國大陸自110年3月起陸續以不符合國際慣例與科學原則的理由,暫停我國鳳梨、釋迦等多項農漁產品進口,以及中國大陸在108年11月提出要求各國輸中食品企業必須註冊的相關規定草案,農委會表示,政府在透過兩岸管道未能獲得中方善意回應後,已依照WTO相關程序,分別於110年11月至112年3月共5度在「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委員會會議,以及109年2月至112年3月共10度在「技術性貿易障礙」(TBT)委員會會議提出特定貿易關切,要求中方與我國進行技術性諮商,並請中國大陸遵守SPS及TBT協定、符合科學原則與透明化規定、提供足夠資訊,以及改正相關措施,卻始終沒有獲得正面回應。對於外界扭曲政府未在WTO有所作為,農委會無法接受並特別嚴正澄清。 農委會指出,依照WTO相關規範,會員間倘有貿易糾紛,一般多先尋求雙邊管道解決,倘有需要,再於相關委員會提出特定貿易關切;如仍未能獲得解決,再考慮是否訴諸爭端解決機制仲裁。針對中國大陸不符合國際慣例與科學原則的措施,政府已多次透過雙邊管道及在WTO相關委員會提出特定貿易關切,要求中方改正,未來也將視中方回應,採取必要措施,請外界勿再惡意曲解政府維護我農漁民權益之相關決心與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