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府向中央爭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的1萬戶補助名額,除了提供房東與房客各項補助外,更同時扶持租賃服務事業。市府住宅發展處19日提醒有志提供租賃服務的業者,本案招標公告時間至4月24日截止,相關資料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本案最新公告與相關資訊。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說明,第3期包租代管計畫開發媒合期將於112年5月31日截止,為了使計畫繼續接軌「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於6月1日起開辦,提供1萬組愛心房東與弱勢房客優惠,因應辦理戶數全國最高,為維持服務量能,需要更多優質租屋服務業者服務桃園市民,以提升包租代管計畫執行效益,增進弱勢市民之福祉。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辦理包租代管第4期招商說明會。
住宅發展處表示,有興趣投標的業者請留意投標基本資格,需具備總公司於設立登記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桃園市分設營業處所登記證、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函及公司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新台幣500萬元整等文件。
第4期包租代管計畫,將依據包租案及代管案的簽約案件分別給予開發費18,000元/次及媒合費13,000元/次的服務費用,給付次數相較第3期計畫些許放寬,原房東房客續約、原房東更換業者,皆給予1/4比例的服務費用,期許更多優質業者加入計畫,提供房東房客多元專業管理選擇。
如對計畫執行細節、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可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03-3324700分機4336;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函申請可洽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地價科03-332-2101分機5359;招標文件下載問題可洽採購網客服0800-080-512;投開標時間地點、採購法相關可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秘書室03-332-4700分機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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