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南派出所員警於4月17日14時25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安南區安中路4段超商前發現1部自小客車違停,意外查出車主洪姓男子為「毒品通緝犯」身分,並起獲毒品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安南所警員蔡丞諭、康廷宇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安南區安中路4段超商前發現1部自小客車紅線違停,員警見狀立即下車查看。正當查詢車籍資料時,1名男子剛從超商購物走出來,並表示為車主,員警便請男子出示身分資料,盤查過程中,意外發現車主洪姓男子為臺南地方檢察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進一步實施附帶搜索,現場起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0.2公克及吸食器等物。經查,洪男駕車外出,途中至超商購物,未料一時交通違規遭員警盤查,進而查獲。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本分局持續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第三分局呼籲,吸毒一時、害人一世,請民眾勇敢拒絕,向毒品說不。本分局持續加強安居緝毒專案,給市民安全、安心的居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