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基隆市一家豆漿店的甜美女店員,被店內林姓男常客「煞」到,狂發「想多看您、多聊聊,您有空再聯絡。」、「今天眼睛很大、很漂亮!」、「想約您出去…」等簡訊及更有傳送男女嘟嘴作勢親吻、中間含有愛心貼圖,正妹店員不堪其擾,向婦幼警察隊報案,男常客被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成立,男子不服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委員會決議無誤,駁回林男之訴。可上訴。
豆漿店女店員向婦幼警察隊報案指出,這名狂發簡訊的林姓男子是店內常客,店內用餐時常一直盯著她看,或在上班途中等候,且自108年8月14日起至109年8月14日期間常傳送一些性騷擾之簡訊諸如「想多看你、多聊聊、想看你久一點」等,她曾當面告知請林男別再傳簡訊騷擾,他仍依然故我。
正妹在109年3月19日傳送簡訊給林男,表示對他的行為感到反感、請不要再騷擾,林男隔了一段時間沒有傳,卻又在109年8月1日、14日再度傳送簡訊,之後她便把林男封鎖,此事造成她心裡壓力,心情大受影響,會作惡夢,因忍無可忍,才前來報警。
正妹並提供林男傳送「……想多看您、多聊聊,您有空再聯絡」、「找個有空時段,想看您久一點!」、「下班後,走到○○路口與○○路騎樓路口,暫停一下,打個電話給我」、「今天眼睛很大、很漂亮!」、「雨下得很大…辛苦你了……想您!(愛心貼圖)」、「不知道什麼時間,打電話給您,比較適宜?就沒有打電話,可以告訴我,什麼時間打電話給您,您方便可以接聽電話」、「想約您出去…」、「想跟您吃個飯、當面多聊一些;吃飯時間、地點,您想好了,稍後,再通知我。」等簡訊內容。
基隆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依據報案內容進行調查,認定男子行為屬行騷擾,並在男子再申訴後又進行一次調查,仍是相同結果。男子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林男傳送簡訊之次數甚多、期間長達約1年,雙方當事人之關係僅為單純店員與顧客關係,並非熟識,市府判斷認定林所為已使女店員感受被冒犯及不舒服,屬性騷擾之行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決駁回林的訴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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