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圖片交通局提供)
(大成報記者張玉玲/新北報導)酒駕新法於去(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新北市今(13日)第20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30人 ,累計108人。
裁決處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30人,酒駕累犯2次共25人,累犯3次共5人。酒駕違規地點國道3號南向(泰山區)1人、中和區1人、林口區1人、永和區2人、淡水區2人、樹林區3人、土城區3人、板橋區5人、汐止區6人、新莊區6人;本次公布名單中蔡誌誠自103年起酒駕違規高達6次,應處罰鍰58萬5,000元;另蔡君機、汽車駕照亦因酒駕均被吊銷,並被禁止考領機、汽車駕照合計16年。
裁決處統計今(112)年1-3月新北市酒(毒)駕共計1,396件,較去年同期(新法實施前)的1,419件略為減少。另因酒駕被吊扣牌照或沒入車輛者共計1,617輛。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18歲同車者最高處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呼籲民眾「一時酒駕,一世代價」,如有飲酒請找親友接送或洽詢代駕服務,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
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民眾可上網查詢。
新北市: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
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