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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永久居留證者無法領6千 財政部解釋說明

客家電視台/陳郁心 蔡奕輝 臺北 2023.04.12 19:28
普發現金6千元,近期已陸續入帳、領取,不過有一群在臺工作一段時間,但未符永久居留身分的外僑,卻並非普發的對象,他們不禁納悶「還稅於民」,不是該還給有繳稅的人民嗎,對此我們實際詢問財政部,財政部國庫署對此解釋,普發6千元並不是「還稅於民」,而是將超額徵收的稅和經濟成果,分享給人民,發放對象並非以有無納稅來判定。 來自馬來西亞,擁有臺灣永久居留證的李先生,11日已經領到政府普發的6千元,不過身旁因為來臺年資不足,而無永久居留證的哥哥無奈感嘆,一樣有繳稅,普發現金卻無他的分。 外僑 李濃輝:「我又有繳稅,全部都有繳稅,為什麼要永久居留才有,不是說拿多拿少,而是說有多少,一視同仁我覺得。」 外僑 李濃慷:「就我爸跟我拿得到,但我哥和我弟弟就拿不到,所以就覺得不公平,因為一樣有繳稅,為什麼他們拿不到。」 不少外國朋友也有一樣的心聲,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發起連署,希望政府普發現金別「排外」,不過財政部解釋,普發對象是比照以往五倍劵辦法,包含國人的配偶,且已取得居留許可或定居許可,以及自身已取得永久居留才符合資格。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 馬小惠:「他不等於是還稅於民,因為他就是,我們只是把這個徵收的這個,這個成果呢,就是再發放現金。」 這部分的一個發放的預算,也被立法院審查通過了,所以我們就依照這個,特別預算審核的結果,然後、然後去做一個發放。 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則認為,普發6千元的原意,是感謝人民配合防疫,為臺灣經濟成長帶來貢獻,並不是發紅包的概念。 民進黨立委 鍾佳濱:「在臺居留的外國人士,那麼因為我們要判斷,你是不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在臺灣跟我們一起,從事這樣的社會的一個共榮,那在這裡做一個區隔,那這個區隔,我們尊重主管機關的判定。」 「應該少少就好啦,不用說要6千。」 身分的判定成了普發現金的依據,不過對於疫情期間在臺工作,卻無領6千元資格的外籍人士來說,該繳的稅一點都沒有少,對經濟也有所貢獻,只期盼政府施政能夠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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