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406 14:13:15)近日一則中國大陸餐飲集團創始人因多年前透過複雜的交易安排,致使該餐飲集團的其他投資人遭受大幅損失,進而向其追討資產,最終使其家族所規畫的離岸家族信託因敗訴而被穿透並躍上媒體版面,引起廣泛討論。除了創始人家族的名人效應因素外,近期許多台商家族企業也逐步展開接班作業,並將家族信託列為資產傳承的主要規畫工具之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陳建霖表示,隨著近年來國際及政治局勢不穩定,全球通膨及銀行倒閉等黑天鵝事件頻發,台籍高資產人士思考如何進行全球資產配置、分散風險並規畫財富傳承已成為熱潮,信託因其具有保護性、獨立性、及資產配置之延續性,成為許多台商規畫家族財富傳承時常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在選擇家族信託作為財富傳承工具前,建議應關注以下三點:
一、充分了解並遵循信託運行機制 信託係經契約約定,由委託人將信託財產移轉至受託人,受託人依約定之信託宗旨及規範管理受託資產,並將收益分配予指定受益人,海外信託中更設有信託保護人,其權責規畫可設計監督受託人是否善盡管理職責,保護或取消受益人權益等,透過系統性之規畫以達家族資傳承之永續性。依照不同的家族資產態樣,從企業股權、不動產至金融資產,其複雜之資產組合,需要高度專業能力受託人如專業的信託機構以達家族資產傳承之永續性。家族成員應有家族治理共識,妥善規畫信託運行機制,並充分理解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及保護人之權利與義務,以確保信託按約定之信託宗旨及規範順利運行。
二、評估規畫信託架構 近年來國際金融監管日趨嚴格,各國對信託的監管及規範也越來越多,信託機構的內部遵循程序也越趨嚴謹,對於委託人、受託資產、受益人等都有一定的審查要求,如針對受託資產,專業信託機構可能要求證明其財富來源(Source of Wealth)。多數台灣隱形冠軍白手起家,橫跨世紀循序漸進的累積資產,提出第一桶金的證明文件相較不易,且實務上台商常透過境外控股公司、多層次或代持架構等方式持有企業股權、不動產、藝術品或金融商品等資產,在進行家族財富傳承規畫時,為了因應多變之稅務環境,建議需先設定家族之短中長期目標,進行企業架構重組或資產調整後,再將目標資產交付信託,以符合信託機構盡職調查標準。
三、關注各國信託稅務遵循規範 陳建霖提醒,信託是財富傳承工具並非避稅工具,在成立信託前,應釐清家族成員的稅務居民身分並了解各國信託相關稅務規範,才能進行適當規劃以保護家族資產。例如台灣信託分為自益及他益信託,如為他益信託,台籍委託人需就他益資產交付信託時須課徵贈與稅,而受益人則於取具信託之所得時須課徵所得稅。不同於台灣,海外信託態樣一般可分為可撤銷及不可撤銷信託,再依照委託人及受益人的稅務居民身分判定其稅務影響。如非美籍之委託人(第一代創辦人)成立可撤銷信託,並將美籍後代設為信託受益人,則自該信託所收受之分配係屬來自非美國人之贈與而非所得,僅有申報義務,無課稅問題,另該信託須向美國稅務局申報信託財務報表及美國受益人獲配所得之相關資訊等。
陳建霖指出,家族信託是一種較複雜的傳承工具,除信託本身的運行機制外,尚須就整體信託資產態樣、所在地(管轄地)、委託人及受益人各角色之國籍身分依照各國或地區信託相關法令及申報遵循等層面進行評估。除了信託之外,保險、閉鎖型公司亦是常見的家族財富傳承工具,隨著全球稅務複雜及監管程度增高,建議應尋求專業顧問,就法律、稅務、金融監管等層面評估家族傳承方案,慎選傳承工具,審慎規劃家族傳承架構,以期能達到家族財富永續傳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