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
,於112年3月30日23時許接獲報案,三商街與善志街路口有交通事故,警方到場了解
。
為王男(21歲)駕駛小客車沿善志街西向東行經三商街時,與張男(34歲)駕駛機車搭載顏男(32歲)
,沿三商街南向北行經善志街時,雙方疑未在路口減速、注意周邊車況而發生交通事故,並波及停放在路邊一小客車。
機車駕駛張男手部、腳部多處擦挫傷,送醫就治,其乘客顏男腳踝骨折、全身擦挫傷,送阮綜合醫院就醫,自小客駕駛王男未受傷。
雙方經酒測均無酒駕情事,事故現場後續交由交通分隊測繪,詳細肇責待交通大隊釐清判斷。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駕車行至路口應注意道路狀況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以上圖文由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