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30日)通過《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內容,除了解除每年固定9億元政府捐贈經費的天花板,也下修公視董事人數以及董監事選任通過門檻,此外包括客家電視台等族群頻道,以及國際頻道也將正式法制化,納入公視體系。 文化部次長 王時思:「公共電視法在今年,就是剛剛行政院通過了這個修法的草案。」 記者 錢薇如:「等了13年公視法總算要修法,現在要修法的內容就包含了,公共電視首次解除,每年固定9億元的預算上限,通過後,各界也期待公共電視,會有更多專業自主的發展空間。」 文化部次長 王時思:「公共電視的預算上限,就從1998年的12億就逐年降低,連續3年之後就鎖定在9億,所以每年公共電視的法定的捐贈預算只有9億,那這個問題呢!當然也限制了公共電視的發展。」 而公視長年受託辦理的族群頻道,包含客家電視台,還有國際傳播頻道等,過往以皆以採購方式辦理,一直存在法源未明等問題,造成經營穩定性不足的情形,這次修法也明確法制化,未來能專款專用,維持族群頻道的獨立性。 公共電視董事長 胡元輝:「所以如果能夠透過回歸公視基金會,做為一個法制化的處理,把經費都由公視基金會,一起來加以處理,同時又保障族群的主體性跟自主性,那我想這樣子對於多元族群服務的長遠發展,應該是比較容易得到一個支持。」 客委會主委 楊長鎮:「客委會和文化部,幾年前就開始有討論,那時候的共識就是認為說,第一為了維持人事的穩定,讓客台的同仁繼續維持在公共電視的年資,我想這是一個考量。」 政大新聞系教授 劉慧雯:「是說如果從現在開始變成一個完整的頻道,專屬的頻道,由公共電視來經營的話,比較不會被這種政府的標案限制,說你每年都要做不一樣的事情,那當然在規畫上,也可以做一個長期的規畫。」 另外先前公視董事會,因曾歷經數度9百多天的難產,造成董事會長期看守,無法穩定經營的情況,這次修法則將原本董監事人選,需經審查委員會,4分之3以上同意的門檻,修正為3分之2,同時也將公視董事人數,下修為11至15人。 公共電視董事長 胡元輝:「社會各界有人提出要2分之1的門檻,也有人提出3分之2的門檻,或者有人主張維持現況,那經過大家討論以後,認為臺灣社會的情況來講,可能3分之2是相對來講,比較容易解決難產的問題,但又能得到朝野共識的一個做法。」 這次修正條文共有17條,涵蓋了媒體改革團體的意見,以及公視董事會的修法建議,文化部也在30日立即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期盼這個會期能夠順利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