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台南市交通局30日公布第21批酒(毒)駕累犯名單20人,酒駕新法在111年3月31日上路一年後,共計公布175人次,交通局表示,酒駕累犯名單公布措施執行後,台南市酒駕肇事死傷人數明顯下降約20%,已略見成效,市府道安團隊將持續加強各項防制酒駕取締勤務及酒後找代駕宣導。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的規定,違規人如果在10年內有2次以上酒後駕車或是拒測的情形,除了罰鍰、吊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
交通局表示,自修法公布酒駕累犯以來,111年4月到12月間警察機關舉發本市的酒駕違規共有4,920件,較前一年同期110年4月到12月間舉發4,811件,增加109件,約2.3%;因酒駕肇事致人死傷的人數,111年4月到12月間死亡8人、受傷737人,相較前一年同期110年4月到12月間死亡20人、受傷911人,減少死亡12人、受傷174人,酒駕肇事死傷人數約降低20%,警察機關執法強度增加及累犯名單公布等措施,對於遏止酒駕違規已有相當的成效。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的處分,違規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