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沐安/綜合報導)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進行修正,新法今(22)日正式上路,新條文將「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載具」、合法的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
修正案通過後,各界紛紛提出質疑,其中有網友指出,吸食電子煙要罰2000元至1萬元,比起可能造成嚴重傷亡事故的「闖紅燈」卻只罰新台幣1800至5400元,無法理解為何吸食電子煙罰責竟比闖紅燈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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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菸害防制法修法,新制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違者最高罰5000萬。(引新聞)
國健署重申這次修法7大重點:
第一、全面禁止電子煙,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第二、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
另外,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併同送審,若經核定通過,管制事項包括:禁止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禁止特定促銷或廣告行為;營業場所不得免費供應;不得供應予未滿20歲者。
第三、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
第四、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
第五、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
第六、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
第七、加重罰責。例如全面禁止電子煙部分,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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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相較全面禁止電子煙,有網友質疑傳統菸品卻未被禁。(引新聞)
有網友跑到國民健康署FB質問「請問有人可以說明為何香菸可以開放,卻禁止電子菸的理由嗎?」但並未得到回覆。也有網友直接開嗆「吃相真難看,沒税抽就這樣。請問是把其他開放的國家當智障?」新法上路實施爭議多,是否能收到成效,有待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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