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黃姓員警在台北市警中正二分局任職時,在公務電腦中發現高姓同事存放的夫妻私密照和裸照,竟然以手機私自翻拍及下載,不但傳給其他同事,還向媒體爆料,台北市警局考績委員會會議對黃員作成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決議,未確定前先行停職的處分,目前停職中的黃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北市政府處分沒有違誤,判決駁回。可上訴。
黃員是在107年10月至 12月間,利用上班執勤時間在該隊辦公室內以手機私自翻拍及下載同隊高姓員警儲存於公務電腦內的私密不雅照,他並在109年4月6日調職北投分局後,主動提供媒體報導及散布給其他同事行為,高也對他提出刑事告訴。
警方向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在北黃男北投分局的辦公室、住居所進行搜索及查扣證物,黃男才坦承翻拍、下載高的私密不雅照片,警方將黃男移送檢方偵辦,並以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記2大過、免職,未確定前先行停職,市政府核定後發布處分。
黃員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他過往執勤時的相關違失和檢舉紀錄,與轉存、洩漏高的隱私照片無關,市府沒有舉證說明他有何損害聲譽的情形,也沒有審酌檢方處分他不起訴,認為懲處有違誤。
不過,北高行審理後認為,黃員的行為使高姓員警身心備受煎熬、精神受創,更招致社會大眾對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之不良觀感,嚴重破壞人民對警察人員合法執行職務之信賴,言行失檢有確實證據,市政府處分沒有違誤,判決駁回黃的訴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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