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新聞網 王俊勝/臺南報導】有稱號「惡龍」的張錫銘被判無期徒刑,上月是第20次申請假釋再次遭到駁回,不過他今透過友人在網路公開信件表示,「我尊重法院裁定,會在努力學習盼大眾看見我改變自新的心,讓暗房的省思成為點亮復歸之路的一盞光」,更呼籲執政當局「2024我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
重大槍擊要犯張錫銘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至今服刑超過17年,期間先後20次申請假釋均遭矯正署駁回,不過張錫銘也在信中表示正在為第4次爭取權益訴訟準備中。
監所關注小組表示,張先生這次假釋的是在2023年2月提報的第20次假釋,並在2月21日得知不予許可。依照對不予許可假釋處分不服的程序,需要在收受處分書翌日起10日內法務部提起復審,並由法務部矯正署「復審審查小組」在兩個月內決定後,以「復審決定書」為標的,才能向地方法院提告。目前張先生已向矯正署提出復審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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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3/16 17:04
更新時間|2023/03/16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