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府清明節返鄉專車尚有餘票 即日起開放現場購票
清明為華人掃墓祭祖、慎終追遠的傳統時節,花蓮縣政府於清明節仍續辦返鄉專車,讓外縣市的花蓮縣民能順利返鄉祭祖。
花蓮縣政府清明節返鄉專車,今年共有2列次火車,火車返鄉時間是3月31日晚上7時;返工時間是4月5日下午2時52分花蓮站發車直達台北站。此次於花蓮至玉里區間亦提供區間車接駁南下或北上,讓南區民眾返鄉更為方便(3月31日區間車接駁南下時刻:花蓮21:30發車-壽豐21:54到-鳳林22:09到-光復22:32到-瑞穗22:48到-玉里23:08到;4月5日區間車接駁北上時刻:玉里12:33開-瑞穗12:54開-光復13:27開-鳳林13:41開-壽豐13:59開-花蓮14:23到),搭乘接駁車民眾僅需出示專車乘車證,即可轉乘。
縣府表示,本次專車正取鄉親已於3月12至13日分別在台北及花蓮取票結束,目前各車次仍有剩餘票數,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U」開頭)、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皆可於即日起每上班日9時至17時在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購票搭乘,售完即截止購票。
縣府指出,專車為實名制,限本人搭乘,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提醒民眾於取票及乘車時,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份證明文件(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供縣府人員核驗。另專車屬服務性質,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全票200元、半票100元(未滿12歲、65歲以上或愛心票者,須備證明),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