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 台南市警察局自3日起連續執行5天取締酒駕執法,警六分局自本月3日至今,共取締11件酒駕,其中大林所於1日內更是取締3件,顯示出本次執法行動的有效性。台南市警察局強調,不讓市區道路潛藏任何「肇事未爆彈」,持續加強取締酒駕的執法力道。
該分局大林所員警於日前擔服水交社園區周邊巡邏勤務時,即發現駕駛人林男騎乘機車搖搖晃晃行車不穩,遂跟隨其後實施攔停,在查證身分過程中發現林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酒測值超標,涉刑法公共危險罪,訊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今年1月迄今,南區酒駕肇事件數相較於去年同期減少5件,降幅達31%。
林男聽到酒駕未肇事亦涉犯刑法且須併科高額罰金後,頓時覺醒,深感自己這次的行為危險且不負責任,表示下次不敢再犯。警方呼籲,酒駕害人害己,希望民眾瞭解酒駕的嚴重性,不要讓自己後悔莫及。
分局長許敏能表示:自3日迄今已查獲11件酒駕案,顯見仍有許多民眾飲酒後仍心存僥倖,忽略酒駕發生事故的嚴重性,尤其酒駕肇事往往造成至少2個家庭悲劇。警方為維護轄內交通順暢,加強保護用路人安全,持續辦理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取締嚴懲酒後駕車惡行,籲民眾酒後務必找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免害人害己。(圖/臺南警六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