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眾發文抱怨,帶著一家四口2大2小在228連假入住嘉義阿里山英迪格酒店,3天兩夜含早晚餐,退房時竟被收取高達6萬9000元,質疑「飯店住房資訊不公開」,消費者權益受損。英迪格酒店則解釋,國際飯店房價原本就有「浮動價格」機制,房價會在不同的時間會隨著住房率高低產生浮動性。此事件也引來消基會注意,提醒業者「價金應提早在書面就說清楚」,否則將嚴格查締處罰。
▲阿里山英迪格酒店外美麗景色。(圖/阿里山英迪格酒店 Hotel Indigo Alishan)
消基會指出,依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條的「住宿期間、所需客房房型、數量、訂房者或住房者姓名及連絡方式」,以及第三條指出「房價總金額(含稅金及服務費)、付款方式、房價所含之商品(服務)及提供之設施設備」,都應事先就白紙黑字明白標示清楚並簽訂契約,才是完整簽約程序;即便是浮動房價,亦應於訂房時於契約中明白標示確定價格,才符合上述定型化契約記載事項的規定。
雖然阿里山英迪格酒店表示已在入住前「致電」向消費者做確認,現場也會針對價格對消費者說明,並簽確認書,客人同意後才會辦理住宿。但消基會仍認為,業者應於消費者訂房時以書面確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三條規定的相關事項(包括房價部分),才是合理合法的方式,因此認定阿里山英迪格酒店在行政作業上明顯違規。
消基會提醒旅宿業者們,隨著旅遊旺季、淡季預估住宿旅客的多寡,雖在不同時節可能有不同浮動房價,但都應一律在消費者訂房時即刻決定,並明確告知消費者且徵得同意,再將房價及相關事項明載於書面契約,以此當作憑證,兼顧業者與消費者雙方的權益保障;而不是在消費者訂房時聲稱浮動房價,而於報到住房當日才告知可能是一日三市的住宿價格,令消費者進退兩難忍痛接受,這絕非保障消費者權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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