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28歲葉姓女子本(3)月4日傍晚17時30分許,與家人於蘆竹區大古山櫻花步道上行走時,一台銀色轎車突然失控衝撞行人步道上的櫻花樹及路燈,葉女與家人被倒塌的櫻花樹樹枝劃傷,所幸傷勢輕微,並無大礙。只是,肇事駕駛當下竟把車子留在現場,拔了車鑰匙就跳上友人的車輛離開,沒等到警察到場處理就先落跑,令葉女一家人感到相當生氣。目前蘆竹警分局已掌握肇事駕駛身分,將通知其到案說明。
銀色轎車突然失控衝撞行人步道上的櫻花樹及路燈,害行人被倒塌的櫻花樹樹枝劃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葉女家人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控訴,當時一家人好好的走在大古山櫻花步道上,突然一台銀色轎車用飛快的速度急駛上山,接著右輪就騎上一旁的石頭,一路失控滑行至人行道,撞倒櫻花樹及路燈,最後撞到護欄才停下來。當下葉女一家人雖想趕快往前躲避,卻因車子速度相當快,且筆直朝著他們前進,害得他們一家人還是受到擦挫傷。從原PO曝光的照片可以看到,櫻花樹及路燈都被撞倒,現場一片杯盤狼藉,車身上布滿掉落的櫻花。
肇事駕駛當下竟把車子留在現場,拔了車鑰匙就跳上友人的車輛離開。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原PO進一步提到,肇事駕駛下車後,沒有關心他們的傷勢,拔了鑰匙就跳上友人的車子離去。而該名駕駛的友人當下有問葉女一家人要不要報警,卻表現得嬉皮笑臉就離開了。原PO懷疑,肇事駕駛疑似有酒駕或吸毒,才會做出如此離譜行徑,甚至急著逃離現場。他怒批,「不是心裡有鬼,就是做違法的事怕被抓,這人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已掌握肇事者身分,正積極通知其到案說明中。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對此,外社派出所長江弘裕指出,事發當時,肇事車輛失控撞上葉女前方步道上的一棵櫻花樹及路燈,傾倒之路樹的樹枝意外刮傷葉女手臂及臉部,所幸傷勢輕微,並無大礙。肇事駕駛未等員警到場處理,便逕自離去,目前警方已掌握肇事者身分,正積極通知其到案說明中。
原PO懷疑,肇事駕駛疑似有酒駕或吸毒。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警方呼籲,駕車行經山區或下坡路段,應減速慢行或使用低速檔行駛;肇事致人受傷或死者而逃逸,依刑法第185之4條第1項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第2項則規定,「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