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瑪莎3煞毆傷男大生一審判主嫌張敦量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 被害人母親: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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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前

【記者新聞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一年多發生在台中市的瑪莎拉蒂三名惡煞將宋姓男大生痛毆成傷案,全案台中地方法院在3月1日審結,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張敦量判刑9年;李韋霖、陳勁豪依重傷害、強制等罪遭判4年8月。可上訴,對於判刑結果,宋姓大學生母親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張敦量從頭到尾沒有要負責並和解的意思,她不滿意僅僅判刑9年。
針對這起全國矚目的案件,台中地院開庭審理過程中,主嫌張敦量再請求交保強調,被羈押1年3個月已深自反思,一直都有和解意願,但無力達到被害人要求。雙方律師針對宋姓男大生的醫療鑑定針鋒相對,張等3人律師主張,「輕微身心障礙」不等同重傷害;不過,宋姓男大生方面則認為,手及行走功能已達重傷害,連寫名字都要寫1分多鐘。

針對判決的結果,被害宋姓大學生的媽媽表示,另外兩名共犯的判決,她認為可以接受,但對於主嫌張敦量的部份,她尊重法官的判決,但會與律師研究判決書的內容後,再決定要不要上訴,因為判9年徒刑,她個人覺得不是很滿意,因為一年多來張敦量沒有要負責任的意思,也沒有尋求和解,甚至一直要求鑑定檢視她兒子,她感覺一直被對方耍得團團轉,即使鑑定決果出來,又要求法官不能採信,「鑑定是你們要求的,醫院是你們選的,結果又不尊重醫生的說法」,這方面讓她感到非常不滿與生氣,因此她認為判9年,「似乎不是很夠」。
宋姓大學生母親表示,她兒子目前還不知道判決的結果,她想要先詳細了解後再跟他說,宋母也說,兒子對於這件事情一直耿耿於懷,每次聽到這件事情,就會大暴走,她也希望判決的結果能讓兒子能夠釋懷,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未來她可能會讓兒子先休學,再好好調養身體,再重新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