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呂姓慣竊於112年2月21日凌晨3時許,搭乘計程車至南屯區五權西路與益豐路下車,沿五權西路步行尋找犯案目標,先鎖定轄內知名森林系網美餐廳下手,發現門沒上鎖立即進入店內搜刮現金約新臺幣1萬9千餘元後離去;嚐到甜頭的呂嫌嫌偷來的錢太少,接續闖入另間展銷中心,徒手扳開大門四處翻箱倒櫃尋找值錢物品,竊得新臺幣約4萬1千餘元現金;隨後又走到汽車展示中心門口,直覺有利可圖,再次赤手空拳強行打開大門,得手新臺幣1萬3千餘元,自認為收穫滿滿的呂嫌,趕忙至鄰近土地公廟清點犯案所得,隨後搭乘計程車揚長而去。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分別先後於同日6時、8時、9時接獲上述民眾報案,稱店家遭人入室行竊,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CCTV鏡頭,發現身材微胖的呂嫌大半夜獨自步行經過上述店址格外醒目,且專挑未上鎖或是門鎖不牢固的店家為目標入內行竊,搭車離去前還在土地公廟前清點贓款,大膽行徑令人瞠目結舌。諷刺的是承辦員警一眼認出呂嫌曾係執行臨檢勤務盤查的對象,當時員警還一再勸誡其改過向善。經比對監視器畫面分析呂嫌常藏匿網咖的習性,4小時內循線於西屯區某網咖緝獲呂嫌,查扣剩餘贓款新臺幣7萬餘元,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民眾若出門在外,務必檢視門窗是否上鎖,亦可加裝門窗防竊裝置,加強市民住宅防竊安全意識,避免讓宵小有機可趁,做到警察用心、民眾留心、社會安心;另呼籲不法分子勿心存僥倖在本市犯案,秉持有案必破且破的快的決心,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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